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元大背信案 杜麗莊等3被告訊後交保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六日電)元大京華證券購買元大投信結構式債券,疑涉非常規交易。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並將元京證(現改名為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總經理張立秋、債券部副理吳麗敏等人約談到案,漏夜偵訊後,檢方今天諭令杜、張、吳三人分別以新台幣一千萬、七百萬、二百萬元交保候傳。

北檢主任檢察官莊俊仁與檢察官林宗志昨率同檢察事務官共四十七人,分赴元大證及關係人住處等十一個據點搜索,並將杜麗莊等人約談到案。由於元京證券(現改名元大證券)、元大投信同屬於元大集團,杜麗莊又是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之妻,檢方不排除未來將傳訊馬志玲協助調查。

金管會去年發現,元大投信投資連結美元利率的結構債,至2005年止共投資上百億元,但2004年間美國調升聯邦基本利率,基金淨值大幅下滑,引發贖回風暴,元大投信所購買的結構債面臨鉅額跌價風險。

杜麗莊及其家族成員另掌有「騰達」、「聯達」等投資公司,持有相當多的元大投信股權,必須承受極大損失。為避開損失,杜麗莊涉嫌透過元大證董事會決議,由元大證以每股五十七元買入「騰達」等公司所持有的元大投信股權,從中套取約十億元利益,因而將全案函送北檢調查。

檢方查出,由於持股比例關係到分攤結構債損失金額多寡,元大證及「騰達」透過作價及低賣高買的不合營業常規交易方式,讓「騰達」公司居中獲取數億元價差,結構債跌價損失由元大證承擔,損及元京證股東利益。

杜麗莊等人告訴檢方,有關處理元大投信結構債虧損,已由他們這些大股東吃下,並未將虧損漏洞轉嫁,全案起因為元大投信結構債處理過程爭議,當初配合主管機關決策辦理,並經董事會決議,過程依法辦理,並無獲利,也無違法;但檢方認為她們的說法與掌握到帳證資料有出入,訊後諭令交保。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