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貴州甕安李樹芬冤案全面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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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看了不少對貴州甕安李樹芬被姦殺拋屍縣河中的分析報導,感覺得很多文章有支離破碎或甚至有明顯失誤,難以使世人全面瞭解整個冤案線索和真相。現把各種網文綜合在一起,做了一定考證,取比較可信者,做個比較全面解讀,供世人瞭解中共為了維護統治如何使用暴力和謊言,並呼籲中共當局儘快釋放6.28事件中被關押的學生和普通民眾。

一、事情經過

受害女生名叫李樹芬,1991年出生,老家是貴州甕安縣玉華鄉雷文村人,甕安三中初二學生,為讀書方便,四年前到甕安縣城租租房居住於甕安城關三小彼鄰劉金學私人房子。她從小聽話懂事,不僅人長得漂亮,而且勤奮好學,學習成績很好,人緣也很好,深得同學和老師的喜愛。李樹芬班上有個女同學王嬌,是縣委書記王勤侄女。李樹芬因為考試沒給王嬌抄寫,而遭到王嬌教唆的兩個在甕安縣紙廠打工的社會流氓姦殺。兩流氓名叫劉言濤、陳光權。李樹芬父親名叫李秀華。中國新聞網轉引貴州公安廳新聞發佈會報導,說是李秀榮,其實這是錯誤的。

2008年6月21日週六傍晚6點左右,王嬌把李樹芬叫出去吃飯,晚上11點12分,王嬌用本人手機向死者之哥李樹勇(甕安二中高三應屆畢業生)電話告知,稱李樹芬已在她家同她玩,在她家睡,已確定不回家了。晚上12點29分,王嬌用同一手機通知李樹勇稱「你家妹在西門河大堰橋被水淹了」。李樹勇即呼在牆外屋晚休的熟人劉開龍作伴直奔西門河大堰橋。晚上12點36分二人趕至北門倉庫外岔道口巧遇公安巡警,警察詢問得知同去出事地點,現場的西門河大堰橋上站著兩個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李樹勇等人問該二人:李樹芬和王嬌呢,該二人答李樹芬在河裡,王嬌在上面……。劉開龍即躍入水中打撈未果。王嬌來到現場,與先站立現場的兩個青年都說李樹芬跳水前一道在家裏吃喝,李樹芬說其父母隔外地,她想不開了,要先走一步,接著就跳下水去了。警方到現場後,稱沒有工具不予打撈。應參與施救的人員劉開龍、楊錫友、楊道忠等等要求,凌晨兩點多鐘,在現場的兩個民警才將嫌疑人王嬌、陳光全、劉言超三人帶走。

李樹芬的叔叔、甕安縣玉華中學老師李秀忠等人聞訊趕到,在受害者房東家借到樓梯等工具,於6月22日凌晨3:44分,將其遺體撈出,他們發現李樹芬肚中無水,且事先無任何想要自殺的跡象。據判斷當晚李樹芬是被那兩個社會流氓輪姦,殺害並拋屍甕安縣西門河中。當晚11點多,有民眾聽到有人喊兩聲「救命」,後來就沒聲音了,可能是因被掐住脖子身亡。據知情人說,姦殺現場發現衛生紙、血跡滿地(有人說旁邊還發現避孕套)。屍體打勞起來時有很多群眾圍觀,三個殺人兇手之一的家人趕來後當著圍觀群眾打電話喊的是–“姜廳長”(姜延虎曾於1994.4——2005.4間任貴州省公安廳廳長)。在圍觀群眾中有一老頭打抱不平,打電話叫他兒子(他在某法院任職,為保密起見不便透露其具體工作地點)看能不能幫上忙,但可惜的是此兇手背景太大,無能為力。

三個嫌疑犯被抓後,甕安縣公安局先事先沒有屍檢沒,也沒有進行任何調查和筆錄工作,就聲稱受害人是自殺,並在次日上午10點多就將三人無條件釋放。李樹芬家人從當地民眾提供的信息中獲知,三嫌疑犯和縣公安局、縣委領導、省政府人員都有關係,因此在被拘押8小時後即獲釋。

李樹芬的親人報告110,又報雍陽派出所。上班後,警察答覆已轉公安局刑偵科。6月 22日晚上20時,公安局法醫到場用手電作照明對死者上部身體作了粗略的檢驗(第一次屍檢),口頭先知李秀華等:李樹芬系溺水死亡。李樹芬乾爹謝青發(網絡誤傳為謝新發)出面,向冰館私人經營者盧小平租了一架可以保存屍體的冰棺,120元一天一夜,就將屍體保存在案發現場,希望政府重新驗屍。

縣公安局屍檢結束後多次嚇唬強李樹芬父親李秀華,令其埋屍。李秀華不服,23日書面申請甕安縣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對李樹芬全面屍檢進,對知情人員深入調查破案。當日,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收我申請後只同意作民事調解,口頭告知不能作刑事立案處理。6月24日下午,公安局正式下發書面通知作不立案處理,限當天下午五點鐘前安埋屍體。李秀華未接通知,大約時當日下午七點鐘後又通知李秀華到公安局,由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維陽鎮和玉華鄉的領導參與,警方同意屍檢,但甕安公安局法醫不予屍檢。

李樹芬乾爹謝青發說:「公安局的還派人去偷屍體,搶屍,要強行下葬,樹芬的家人拒絕,都遭到毆打。縣長、公安局長都要強行埋人。現在好多群眾守著屍體。屍體是樹芬的家人自己撈起來的,公安局逼迫她家人說是消防隊撈起來的。」

6月25日上午,李秀華被迫到都勻請法醫驗屍,6月25日上午11時30分許,黔南州公安局通知都勻市公安局法醫前往甕安縣城對李樹芬進行第二次屍體檢驗。公安局還以屍檢為名對死者遺體進行破壞,把死者子宮、陰道等等器官和內臟取走。要在這些取走的器官上做手腳,更可得心應手。故第三次屍檢已經無實質意義。三次屍檢結果都被官方自己溺水死亡。

6月25日上午甕安公安局刑偵大隊長電話通知現場屍體打撈人員到公安局接受調查,李樹芬胞叔李秀忠應邀於9點28分左右與公安幹警同車去到縣公安局,李秀忠在接受公安幹警詢問前就慘遭警察施以警棍與腳擊傷,隨後用警車押送縣教育局由教育局做 「思想工作」。李秀忠的愛人蘭務平和妹妹李秀菊得知李秀忠在公安局被打未返的消息,前往詢問究竟,不僅未見到親人,反被幹警上銬丟入監牢。蘭務平被公安局內人員剪爛頭髮,打成重傷,臉部破相,並不准她給幼兒餵奶。約下午五點半,李秀華剛從都勻返甕安,公安局刑偵大隊隊長就電話通知李秀華去公安局辦理二次驗屍手續。李秀華答道:你們通知我家去公安局的三個親人都未放回,我不敢來了。約半小時後,公安局果然把李秀忠等三個放了出來,但李秀忠剛走出縣教育局大門就被幾個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拳打腳踢,直至追打倒(到)500米以外的人壽保險公司前街躺入血泊,行為人還叫囂要連申訴人的兒子也要下毒手。蒙目睹群眾呼110將者送縣醫院搶救,住外科51床,七孔流血,昏迷不醒,生命垂危,以致一度被人誤傳被打死。

李樹芬被害和李秀忠教師被打的事情傳到玉華中學,引發了廣大學生和社會民眾的憤怒,那些學生就捐錢,扯了一個橫幅,寫了個大大的冤字,開始進行示威遊行,組織到政府討公道,政府不理,遭到警察驅趕和毒打,將四五個學生打成腦震盪、斷腿、斷手等重傷。公安局甚至放言,誰敢站出來說話就抓誰,即使把胡錦濤喊來都是這樣子。政府部門包庇兇手的這種兇橫態度終於激怒了學生,就跟那些公安拼,那些公安就提起汽油來燒那些學生,這些學生沒辦法,把汽油搶過來,搶過來就倒在公安局裡面,就把公安局燒掉了。他們於6月28日下午將公安局一樓燒光,砸爛七八輛警車,學生的行動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支持和聲援,甕安縣數萬民眾奮起抗暴,打砸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的辦公室,焚燒多間辦公室和數十輛車。中共當局對此極為恐慌,胡景濤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曾作「重要」批示,貴州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崔亞東親赴現場指揮。

示威的學生聲援的百姓與政府機構的衝突進入對峙狀態,6月29日凌晨四五點鐘,聚集在縣政府前的人們逐漸散去,只還有一小部份學生的時候,警察又開始逞兇,據政府附近居民所見,他們將數十名學生抓來跪在地上死命毒打(據說有人被打死,警察旋即將其拖走)。隨著大批武警趕到甕安,武警全面控制局勢,並搜捕示威者;政府部門大樓前重兵駐守;記者被禁止到現場採訪;縣內大致回復平靜。6月30日上午,甕安縣電視台反覆播放「關於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民眾積極舉報所謂鬧事分子。6 月29日上午警察封鎖通往縣政府的所有路口,在封鎖過程中開車將一學生撞死。

從6月22日晚上事發到6月29日這幾天中,李樹芬家屬在將李樹芬遺體打撈上來後,一直在河邊守護。公安局和縣政府多次施壓要求立即將受害者埋葬,目的沒有達到。2 6日凌晨1時許,李秀華和堂弟李秀平、表兄羅培華租了一輛麵包車,連夜趕到貴陽,並於27日轉到都勻,他把要求調查女兒死亡的申訴信交給貴州省信訪辦。當天下午6 時許,李秀華等3人回到甕安。與此同時,社會上開始出現傳言威脅,有人放話「要殺他兒子」。

李樹芬父親說,聯想到弟弟、玉華中學教師李秀忠那晚被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毆打,他感到很害怕,於是帶著兒子離家躲避。28日上午,李秀華在縣城帶上兒子,從福泉往貴陽趕,並與從開陽方面趕來的妻子會合。當晚,他們在貴陽沙沖路一家旅社裡住了下來。6月29日有人打電話讓他回來,說會妥善處理他女兒的事,他們全家才敢回甕安。

一位出租車司機反映:甕安縣副縣長肖松6也30號曾經召集所有的出租車司機開會,叫他們不要亂說。但是這位司機就是不怕,他說他當時也去事發地點看了,地上有血,自殺跳河的人哪來的血?地上的血後來不知道被誰用灰掩蓋,毀滅了現場。記者問他看到傷痕沒有?他說當時放在冰館裡面,他只看到臉上有兩個口子。還說屍檢當天他也看了,解剖的時候小姑娘肚子里根本沒有水,跳河自殺為什麼沒嗆著水呢?

據當地民眾向披露,該縣政府、公安局胡作非為,無法無天,長期與黑社會夥同欺壓鄉里,動輒鎮壓拘捕民眾,民眾上訪無門,怨聲載道。很多女孩被害,這樣的案子,不了了之,沒抓住人。有一群跟政府勾結的社會流氓長期作案,很多。礦山貪污的問題,還有水被污染,現在煮飯吃的水都沒有。老百姓上訪,就被抓。有7個人都被判刑了,說是擾亂社會治安,最重的還判了6年。

6月29日開始,中共當局調集大批武警部隊進行強力鎮壓和大抓捕,造成至少3人死亡、150多人受傷,約300人被捕。與此同時,中共嚴密封鎖消息,中宣部到地方政府宣傳部門,下達對事件真相的禁止媒體報導命令,只准和新華網等官方同意認可的報導,將網絡上流傳的揭露事實真相貼子大量刪除。當地公安在事後很快封鎖縣城。有大陸記者透露,即使他們進入貴州甕安縣採訪,也不能報導。6月29日,網友開始大規模發帖討論甕安事件,國內著名的BBS一律對有關甕安事件的消息「殺無赦」——或者通過預先審帖阻攔,或者在網友上貼後迅速刪除:凱迪網絡轉載新華社報導的帖子幾小時內跟帖就接近200頁,終未能避免被刪除的命運;天涯社區則展開了一場版主與網友的大規模廝殺,天涯網友有關甕安事件的帖子一般會在幾分鐘內被刪除(短的甚至存活時間不超過30秒)。

應李樹芬父母重新驗屍的要求,貴州省公檢法部於7月2日進行第三次屍檢。一位不便公開身份的甕安縣政府官員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詢問時說,屍檢在下午進行,過程有媒體監督:”這個屍檢是由省裡面公安機關的屍檢官來進行的,而且在死者家屬同意下,有媒體現場參與,原則上進行民主監督嘛!”

暫時未知哪些媒體在驗屍現場監督,然而週三採訪報導屍體返鄉待葬過程的大陸財經雜誌似乎對開發媒體監督一說有質疑,報導寫道:”在現場停留約半小時後,當地警方即『護送’記者一行離開雷文村。在整個過程中,記者未遇到李樹芬的直系親屬。 “也就是說屍檢現場並無死者家屬參與。

儘管還未有最後調查結果,官方口吻卻似乎已經定案了7月1日晚間貴州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等單位舉行了甕安6.28嚴重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的新聞發佈會,給從女生死亡經過到如何引發騷亂提供了細節。稱李樹芬投河自殺溺水死亡,否定死亡前被強姦;並反駁了民間流傳的三名嫌犯是縣委書記及公安人員的親戚之說。這樣李樹芬案仍冤沉海底。

7月1日,中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把騷亂定性為「一起單純的民事案件釀成一起嚴重的打、砸、搶、燒群體性事件」,「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黑惡勢力直接插手,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

二、侮辱人智商的貴州新聞發佈會

據官方新聞報導:胡景濤、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公安部長孟建柱都做了重要批示示。貴州省政府在在甕安成立臨時新聞中心,曾讓當地記者和宣傳工作人員全員上崗,冒充一般網民,主要做發貼,跟貼事情,將政府發佈的假「真相」複製到各網站上,歪曲事實,誤導網民。7月1日,貴州省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把甕安「6.28」事件定性為「嚴重打砸搶燒突發性事件」。貴州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王興正介紹了關於李樹芬溺水死亡事件。貴州省當局將被害女生李樹芬被姦殺的事實歪曲為「跳河身亡,屬自殺,不構成刑事案件」,並把死亡經過描述得極其荒唐,刻意強調三名嫌疑犯的身份是「村民」,以掩蓋民眾斥責他們包庇官方親戚的背景。把李樹芬被劉言濤、陳光權兩流氓姦殺拋屍河中說成是自己跳水身亡。

當局在全縣發傳單,說李樹芬是自殺的。挨家挨戶強迫民眾簽字,要求他們說女孩是落水自殺的,讓他們做偽證。

發佈會編造一個離奇謊言:「李樹芬在與劉某閒談時,突然說:”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劉見狀急忙拉住李樹芬,制止其跳河行為。約十分鐘後,陳某提出要先離開,當陳走後,劉見李樹芬心情平靜下來,便開始在橋上做俯臥撐。當劉做到第三個俯臥撐的時候,聽到李樹芬大聲說”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竟然捏造社會流氓陳光權是死者男朋友,劉某在那時做俯臥撐。網民質疑是否強姦被人發現,才說成做俯臥撐。死者才十六七歲左右,還在念初二,不同於成年人有經濟、工作、生活或情愛壓力,受到家人疼愛,死前根本沒有任何自殺跡象。自殺一般是獨自一人這樣自殺成功率較高,為什麼要當眾自殺。

女孩乾爹謝青發反映,李樹芬根本不認識那兩個男子,她從來不接觸男人,她學習挺好,兩兄妹學習都挺好。既不喜歡接觸男人,又不喜歡離家玩的人,她為什麼要和他談朋友。而且從邏輯上判斷,在甕安縣紙廠打工的兩流氓根本沒有什麼特殊的能力、地位或才華吸引她,李樹芬成績還好,她的理想一般是考上好的院校…,也不可能要和社會陳某談朋友。 李秀華說,「王某和我女兒從小學開始就是同學,到過我家,另外兩人我沒見過。」

6月21日當晚11點多,有民眾聽到有人喊「救命」。晚上11點過鐘,李樹芬的哥哥報警,警方到現場後,稱沒有工具不予打撈。12點半左右,王嬌打電話給李樹芬的哥哥,說她「跳河自殺了」。李樹芬的叔叔(甕安縣玉華中學老師)聞訊趕到,在受害者房東家借到樓梯等工具將其遺體撈出。她短褲子上還有血,被公安拿去了。短褲裡面,還在褲子上附著的血,法院來把它剪掉了。據知情人說,姦殺現場發現衛生紙、血跡滿地。

目擊者反映:事發地點看了,地上有血,自殺跳河的人哪來的血?地上的血後來不知道被誰用灰掩蓋,毀滅了現場。我問他看到傷痕沒有?他說當時放在冰館裡面,他只看到臉上有兩個口子。還說屍檢當天他也看了,解剖的時候小姑娘肚子里根本沒有水,跳河自殺怎麼可能沒嗆著水呢?

法醫前去檢驗屍體時,居然偽造是吃藥自殺!但藥卻還在吼管里根本沒下去!又說被淹死,但身體里根本沒泥土,死者脖子多處傷痕!顯然被掐死的。

有網民說:「真相越看越像謠言,謠言越看越像真相(智商無下限,無恥無上限)」;「謊話說一千遍也會變成真理」。

將死者家屬打撈屍體謊稱民警打撈。

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王興正在發佈關於李樹芬死亡經過時謊稱:「2008年6月22日凌晨0時27分,雍陽鎮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迅速派值班民警趕赴現場。民警趕到現場立即開展救撈,因天黑施救條件有限,經持續緊張工作,於凌晨3時許將溺水女孩打撈上岸後,急救人員證實其已死亡。」

此前李樹芬的乾爹謝青發接受大紀元採訪:「公安局的還派人去偷屍體,搶屍,要強行下葬,樹芬的家人拒絕,都遭到毆打。縣長、公安局長都要強行埋人。現在好多群眾守著屍體。屍體是樹芬的家人自己撈起來的,公安局逼迫她家人說是消防隊撈起來的。

接受大紀元採訪的王先生也說說:「當時死者家屬把屍體打撈上來,公安強迫要死者家屬承認是消防官兵打撈起來的。」

三、網友對甕安命案的質疑總結

1.為何不保護現場及獲得相關證據?多個目擊者稱地上有血跡、衛生紙,後被銷毀。有的目擊者說還看見避孕套。
為何當時周圍的群眾聽到死者的呼救聲?為何不進行現場的血跡鑑定卻要破壞現場?

2.屍體打撈起來時有很多群眾圍觀,三個殺人兇手之一的家人趕來後當著圍觀群眾的面打電話給貴州省某廳長,為何現場涉嫌姦殺少女的疑犯家人打電話給「姜廳長」,姜廳長與此人什麼關係?據說該廳長隨即下指示,當地公安局在第二天上午10點將三個殺人兇手無條件釋放。此兇手父母當時打的電話喊的是——「姜廳長」,這些都可以去電信部門查通話記錄和圍觀群眾的證人證言,請問作何解釋?內地網民繼續呼籲當局公佈真相,懷疑是這位「姜廳長」令當地公安無法查處真兇;姜延虎就是該省公安廳前廳長。1994.4——2005.4他曾任貴州省公安廳廳長, 2005.7-2006.1任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武警貴州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2006.1任省委政法委書記、武警貴州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3.涉案的三個嫌疑人的父母是農民,難道就能說明他們的親戚沒有在公安局任職的嗎?請問發言人,該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與三個嫌疑人分別是什麼關係?請問發言人,縣長的侄女是本案的王嬌嗎?請問發言人,姜廳長與三個嫌疑人的父母是否是親戚關係?

4.為何憑被控方言詞認定陳某是17歲女孩李樹芬的男朋友,而李樹芬親人都堅決否認?男朋友之說似掩蓋強姦罪惡。本案的三個嫌疑人用測謊儀進行必要的測謊了嗎?憑什麼認定它們說的是真話?

5.6月22日凌晨2點左右,三個嫌疑犯被扭送公安局。但後來獲悉,次日上午10點多,三人已被無條件獲釋放。公安局沒有進行任何調查、屍檢和筆錄工作為何草率認定李樹芬是投水自殺?而急迫放走重大犯罪嫌疑人?

6.李樹芬的叔叔李秀忠在派出所被打後,為什麼他剛出門約100米遠的地方的路上又被人跟蹤並用鐵棍、秤砣等毆打成重傷打成重傷?!是誰在給黑社會第一時間通風報信?為何黑社會早不打晚不打,偏偏要選擇叔叔為侄女到公安局請願叫屈之後?難道黑社會閒得沒事專跟申冤的人過不去?是哪門子的黑社會如此囂張膽敢在公安局門前肆意打人,是誰在為它們撐腰?

7.為何強大的甕安公安居然無法抓到莫名其妙毆打李樹芬的叔叔「不明身份」者。似警匪勾結?!

8.為什麼嬸嬸在公安局要遭到毒打?辦什麼案必須要打人?這是辦案的必經程序嗎?法律規定連嫌疑犯都不能打,何況他們根本不是嫌疑犯!為何不追究辦案民警的違法犯罪的刑事責任。請出具嬸嬸的驗傷報告及證人證言!3、無辜的嬸嬸被打後拘留的依據是什麼?公安局可以不問青紅皂白隨便拘留別人嗎?

9.新聞發佈會講:「約十分鐘後,陳某提出要先離開,當陳走後,劉見李樹芬心情平靜下來,便開始在橋上做俯臥撐。當劉做到第三個俯臥撐的時候,聽到李樹芬大聲說”我走了”,便跳下河中。」為何李樹芬會在幾個「朋友」的身邊,提出要自殺,而別人不阻擋反而深更半夜去做「俯臥撐」?十一、二點,在河邊做俯臥撐,有病吧。自己想到河做俯臥撐幹嘛要多此一舉帶上死者?為何女朋友想自殺,所謂的「男友」卻不管不顧的做俯臥撐?是不是黑暗中強姦被人發現,就說成是做俯臥撐。

如果你的女朋友說要自殺,你會不會十分鐘之後走開?是不是應該一直陪著她?

網友說:看了新聞發佈會,才知道,10分鐘只能做3個俯臥撐!   

10.李樹芬在班上學習成績很好,父母親痛愛,為什麼會想到去自殺?自殺的動機是什麼?自殺為什麼不選擇一個人靜默地去死,而選擇當眾開玩笑似地死法?螻蟻尚且偷生,請問一個思維正常的人自殺需要多大的勇氣?十六歲的死者花季般美好的人生才剛剛開始,許許多多美麗的夢想還沒有實現,還有愛她的父母親、老師和同學,她實在捨不得離開這個世界。非常有必要請心理專家來調查清楚!

「我死了算了,如果沒死就好好活下去!」,這句話,到底是要死還是要活呀?難道是要試一下今天晚上運氣怎麼樣?
    
以前報導的都是關係好的人在一起自殺,在關係不好的對頭身邊自殺還是頭一次聽說?連考試試卷都沒給你看,自殺會給你看到嗎?難道就不怕對頭人打擊報復侮辱屍體並笑話你?自殺的時機一般都是沒有朋友在旁獨自一人的時候,這樣自殺成功率才會很高,為什麼這個女孩自殺要選擇三個所謂的朋友在身旁的時候。

11、為何事後公安要破壞現場企圖掩蓋事實,多次急著硬搶屍體下葬妄圖毀屍滅跡?群眾為何要自發到現場保護屍體?

12.屍體停河邊,民眾都看過,死者的內臟,包括子宮、陰道等都解剖走了不知去向,新聞造假會為什麼不說明!為何不依法追究相關違法違紀的法醫的刑事責任!

13.為何不公開李樹芬的屍檢報告?為何李樹芬的喉嚨裡有未嚥下的藥,這些藥從何而來,是在哪個藥店買的,有藥店服務員的證人證言嗎?這些是不是法醫前去檢驗屍體時偽造的吃藥自殺!既然改口說是被淹死的,為何死者身體里根本沒泥土?反而在她脖子上有多處傷痕!這怎麼解釋,這不顯然是被掐死的嗎?為什麼不將死者照片向公眾展示?

14.跳河自殺後三人立即報警,但新聞發佈會上卻說零時才接警。而屍體是其叔打撈上來的,為何公安局卻要逼迫她家人說是消防隊撈起來的?

15.為何第一次屍檢時未作全面屍檢,對家屬提出的全面屍檢要求不予理睬?

16.為何公安和政府鑑定為「自殺」,而有與死者家屬簽訂「補償協議」?依據何法?

17.為何40萬人的甕安縣,會有十萬人「不明真相」?成為黑社會。如何理解「群眾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創造歷史!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第一天把責任推給黑社會,第二天又變口供,把責任平攤給公安局。

18.先定性為打砸搶燒,後又才說是「初步調查」。既為「初步調查」,又何來定性?

19.即便不是姦殺,也不排出其他殺害的可能。為何不走訪調查、多方求證就把三名在押嫌疑人釋放。

20.新聞發佈會,為何全部是一面之詞?為什麼不請女孩的家人,當時和她在一起的另外兩個男的一塊過來。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已經屬於當事人,其發言不足採信。
      
21.新聞發佈會,按常理,記者應該是搶著舉手的,但我們只看到一個記者舉手。

22.在新聞發佈會上提問的記者為什麼都和主持人一個口音?香港文匯報的記者居然能講一口地道的貴州味普通話?還有那個什麼新華社的記者也是一口貴州鄉土普通話?

為什麼貴州省的官員都有未卜先知的神奇能力,任何一個記者的提問,他們都能照著稿子念答案!    

23、看過視頻的網友,肯定想說,現在黑社會的年齡是越來越小了呀。到底是婦女背著的嗷嗷待哺的小孩是教唆的黑社會,還是七老八十的老頭子老太太是教唆的黑社會?又或者是本案死者的親屬?既然死者的親屬是教唆的黑社會為何事後不把他們捉起來,反而要跟他們進行協商賠償?在軍工業和高科技如此發達的21世紀,黑社會膽大包天敢拿著原始工具搞政府了……你信不?為什麼那個所謂的發言人,在講到起因時,停頓了好長一段時間,前後語言都連不上來?說什麼黑惡勢力,如果真是,將近七小時的騷亂,沒有一個人死亡?」

24、公安在處理群眾和學生的請願方式上有問題。公安無恥包庇兇手,官逼民反,甕幾所中學的全體師生都是不法份子嗎?十三四歲的初中學生個個都是黑社會?裡面沒有品學兼優、頭腦發達的學生?沒有兢兢業業、才思縝密的老師?為何好幾萬智商不低的人這麼容易被煽動?為何他們不去搶防範更差、更容易得手的銀行,商店,非要拚死跟政府大樓,公安局大樓過不去?他們難道都吃了豹子膽?他們個個都活膩了嗎?

25、為何事後有多名學生被公安打死,打成重傷不公開?為何不准當地醫院收治被公安打傷的學生?

26、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黑社會能製造驚天大案,政府平時在幹啥?什麼原因讓黑社會組織發展壯大的?是公安局平時的不作為嗎?是什麼力量讓上萬的中小學生離開平靜的書桌,成為買汽油縱火的憤怒少年?誰有這麼強大的力量,不僅能煽動上萬人鬧事,並且放棄大好機會不去搶銀行,而是衝擊政府機關,公安局等冒死不討好的地方?

27.若真是黑社會教唆煽動所為,究竟是為了多大的既得利益才能驅使熱心腸的黑社會組織這麼行俠仗義地為女學生之死鳴不平?

28、焚燒捐款一事沒提及,為何公安要逼著受害人把群眾捐助用來上訪的8萬元現金燒掉,這是作賊心虛嗎?為何不追究公安損害公民財產的違法犯罪的刑事責任?為何不先把這些帶黑社會性質的公安抓起來?

29、「簡單的民事案件」又是怎麼回事呢?既然是自殺,怎麼是民事案件呢,案件的當時雙方分別是誰?

30.三人無責,公安為什麼會主持調解,多次積極做安撫死者家屬的工作,雙方都答應私了呢?請問你救跳水自殺者未果,會自願拿4萬元錢出來給那個自殺的人嗎?發佈會說死者家屬要賠償50萬呢,是造謠還是屬真?

若像發言人所說死者是自殺,死者家屬應該感激另外3個救人的少年英雄才對,家屬不存在找見義勇為、下水救人的英雄要賠償吧!救人的楷模更沒理由拿錢給死者家屬!

31.近幾個月甕發生了多起類似的少女在河邊被強姦殺害的案件,大多數都是學生,可是到目前為止一個案件都沒有破,為何在新聞發佈會上隻字不提?

32.為何不由無利害關係的獨立第三方界入此案?

33.問心無愧,幹嘛要封鎖消息,拒絕外國媒體進來採訪?封鎖消息就足已證明是哪一邊在說謊!只有作賊心虛、見不得光的人才會這樣做!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一個人若是沒做虧心事,是光明正大的,還有什麼可懼怕的!那小女孩到底怎麼死的,當地縣政府如今還戰戰兢兢、遮遮掩掩,連說話都不能挺直腰桿!

34.李秀忠作為受害人李樹芬的叔叔,為何「在接受公安幹警詢問前就慘遭警察施以警棍與腳擊傷」?警察向李秀忠施以警棍與腳擊傷者是誰?指使者又是誰?

35.「李秀忠的愛人蘭務平和妹妹李秀菊得知李秀忠在公安局被打未返的消息,前往詢問究竟,不僅未見到親人,反被幹警上銬丟監」——這將李秀忠的愛人蘭務平和妹妹李秀菊上銬丟監的是誰?指使者又是誰?

36.暴打李秀忠的「幾個不明身份的男青(年)人」到底是誰誰誰?他們為什麼要如此往死裡暴打李秀忠?他們為什麼「還叫囂要連申訴人的兒子(即受害人李樹芬的胞兄)也要下毒手」?這樣暴打這樣叫囂,到底是誰指使的?奉誰的命令。(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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