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別衝動 法律問題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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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大紀元紐約訊)買賣房屋是人們生活中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壓力很大﹐如何最大限度減少風險﹖

拿到貸款後才能完成交易

華人買房時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買房要確保貸款作為前提條件,如最終沒有拿到貸款,就會失去首付款(Downpayment)。所以買房不要衝動﹐最好在經紀人幫助下,在還沒有簽合同時要把此條件(要貸款)和對方講好,最後律師審合同時就不會有麻煩。

即使你知道已被銀行批准,但買房前銀行還要審查Co-orp或康斗(Condo)的情況,如房子價格為一百萬,也許最後拿不到一百萬。建議買方先跟銀行或房產貸款經濟人做好工作,銀行是否會給你貸款。大多數人攢下首付款已不容易。若草率行事﹐會有一個失去首付款的風險。

買賣房屋要找律師

美國法律制度很完善,尤其在紐約買房比較複雜。不光是房子本身,還要有律師調查大樓經營情況。如果你從發展商手上買康斗,開發商會把關閉(Closing cost)轉嫁給你,除了房款外,你還要付房地產轉讓稅,要付賣方律師費,總而言之要有很多附加費用。比如房款為一百萬的話,最後實際支出至少要高出5- 6%。

康斗和Co-orp的區別在於產權形式不一樣,Co-orp是一個公司,你是一個股東,你和公司簽一個租約(lease),它被認為是動產,要想買要有董事會的批准,比較嚴格,要賣房子也是一樣。如想出租﹐要審查住戶,限制不能出租多於一年或兩年。而康斗是不動產,是單獨個體,單獨交房地產稅。產權跟房子是一樣的,是不動產的產權。

不管是康斗還是Co-orp,他們的購買程序非常相似。首先賣方律師提供合同給買方律師,買律師要替你調查物業,包括物業財務報表,董事會過去3年會議記錄等。如你決定買,你的律師要為你審查所簽合同,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是要把個人財產跟賣方交涉清楚,如傢具電器等東西在房間你不喜歡,要在搬家前搬出去,如不寫清楚,會產生爭議,雖然不會花費太多錢,但很容易引起糾紛,過戶時會產生爭議。

要找律師做產權調查

簽合同時你要付10%的首付款,由賣方律師監管,到過戶那一天才給賣方。如買康斗還要做產權調查,你的律師會到保險公司幫你做產權調查。買康斗是你拿到產權,過戶方式和獨立式房屋(house)是一樣的。買康斗都要買產權保險,產權保險公司會到當地郡公務員辦公室(county clerk office)調查房子是不是賣方的,有沒有債務或訴訟,如有賣方都要將其了結清。如沒有做產權調查,只有過戶房契,最後發現賣方有債務或負擔,最後也許會發現該房子已經欠了很多錢,也許比房子本身價值還要多,附帶在房子上的所有債務都會跟著房子走,轉嫁到你的身上。所以要找律師做產權調查。

有租約的房子要找律師審核

如買兩到八家庭商業房子,要清楚是否是出租的,如是,要保證舊住戶都搬出去,要了解現住戶情況,是短期還是長期住戶。

如果是租房子,一般比較簡單,要房東簽租約。如要簽商務用房就比較複雜,問題會有比如當初經紀人已和房東講好房價,房東會給一個租約,還有一些其他條款,要找律師審核,看房東是不是增加了一些像水費等額外費用,要確保裡面沒有不公平的條款。一般房東要負責修理房子外圍,例如誰來修理空調等具體問題,一定要在租約裡面規定好,搬進來後再講就複雜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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