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忠:「千金一諾」和自食其言

陳世忠

【大紀元8月11日訊】2000年7月13日,國際奧委會決定把舉辦2008年夏季奧運會的權利交給北京。2008年7月13日,中國新華社發表了長篇文章,題為「千金一諾、北京踐約」。文章的核心提示曰:七年酸甜苦辣,七年艱難歷程;北京奧運會籌辦七年間,北京的誠意有目共睹,中國的承諾字字千金」。

文章稱:「國際社會最為關注、中國百姓甚為關心、與賽事和運動員密不可分的幾項指標都已達標」。

文章如數家珍地列舉了交通、環保、場館、市場開發、奧運村、火炬登珠峰等方面的承諾和履諾的情況。結論是「中國人有諾必踐」!

讀著讀著這份報告,不由得使我聯想起《三家村札記》和《燕山夜話》。什麼是「三家村」呢?文化大革命一開始,北京市委就揪出了所謂的鄧拓、吳晗、廖沫沙反黨集團,簡稱「三家村」,因為當時的北京市委機關刊物《前線》雜誌中的專欄《三家村札記》就是他們三人用筆名寫的。《三家村札記》中有一篇文章「專治健忘症」,講的是應該怎樣醫治健忘症這種頑症,包括先用大棒將患者打成休克,然後進行醫治云云。明眼人一望可知,這裡講的不是醫學,而是政治。是「借古諷今」。是三位作者在當年毛澤東的人莫予毒的淫威之下不得已的曲筆。政治嗅覺靈敏的姚文元之流自然不會覺察不到。因此,《三家村札記》的作者自然被揪了出來。從這一點來看,毛澤東和四人幫並沒有冤枉鄧拓、吳晗和廖沫沙。後來,他們三人之所以得到平反或昭雪,不是因為別的,只是因為他們的曲筆批評是正確的、一針見血的、打中要害的。如此而已,豈有它哉!

此時此刻使我聯想起「健忘症」,是因為新華社的文章過於健忘,或者說,故意裝作健忘,卻希望全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也跟著他們一起患上「健忘症」!不信請看:中共代表當年的莊嚴承諾還包括:

「北京主辦奧運將有助人權的發展」(劉敬民,北京奧申委常務副主席,2001年4月)

「主辦奧運會可以促進中國社會進步、經濟發展,人權情況也會隨之進步。」(劉淇,北京市長,2001年7月)

「我們將給予前來中國採訪的傳播媒體完全的自由度。我們有信心,奧運在中國舉辦不單促進經濟,也會改善教育、衛生及人權等社會狀況。」(王偉,北京奧申委執行副主席,2001年7月)

2001年7月13日,北京取得2008年奧運主辦權,並再次作出改善其國內人權情況的承諾。

然而,在新華社的文章裡人們看到的只是在一系列的硬件方面的評功擺好,卻絲毫看不到在尊重人權、改善人權等「軟件」方面的任何努力。就彷彿壓根兒就不存在這方面的承諾似的。

最近,國際特赦組織發表了中國人權狀況的報告,指出中國大陸人權狀況不僅沒有改善,反而大大倒退。國際特赦組織在全世界一共30個國家將以人體排出世界人權宣言30條的內容,並透過這個活動,向中國表達4大訴求:一、維護並保障人權捍衛者的安全。二、停止網絡及媒體監控。三、停止執行死刑。四、公平審判。

旅居海外的郭國汀律師在2008年加拿大國會中國人權研討會上發表了「中國人沒有基本人權」的專稿,他從六個方面論證中國人在中共一黨專制暴政下根本沒有基本人權:一、中國人權律師沒有基本人權;二、中國網絡作家的基本人權毫無法律保障;三、中國記者的基本人權毫無法律保障;四、依法行使憲法第35條之結社權的勇士毫無基本人權;五、中國人根本沒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六、強制拆遷受害者,勞工受害者,上訪人士根本沒有人權。他列舉大量事實,詳盡地闡述了中共當局是如何違背莊嚴承諾、肆無忌憚地侵犯中國各族人民的基本權利的。結論乃是:中國人沒有基本人權。

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不由得對於中共的誠信提出質疑。嚴酷的現實使人們得出結論,那就是北京當局七年前為了申奧而作出關於改善人權的莊嚴承諾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真正兌現過!

因此奉勸中共喉舌新華社切莫動輒盜用中國和中國人的名義,說什麼「中國的承諾字字千金」、「中國人有諾必踐」云云。俗話說得好:「聽其言而觀其行」。當人們對照和發現中共當局的言行不一時,怎不痛感中共的所作所為和新華社的自吹自擂是如何丟盡了中國和中國人的臉呢?

在北京奧運開幕前夕,我們願與國際特赦組織世界各地的朋友一起以行動提醒中國當局、國際奧委會,世界並沒有遺忘中國當初的承諾,並期待中國政府實踐這個承諾。

寫到這裡,不禁想起當年以曲筆批評毛澤東自食其言的三家村前輩們。他們關於「專治健忘症」的措施對於慣於自食其言的當今中共中央領導人說不定也能起到某些作用哩!@

──原載《新世紀》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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