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桂芬鬧市遇記者訴人權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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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敬請世界各國記者來我家採訪人權問題」我就掛著牌子在大街上轉悠。5日在正義路南邊,終於遇到日本記者,馬上給我拍照、錄影,我的大聲訴說,引來4、5個志願者,在暴利拉扯中,我最終被他們從攝像頭前強制拽走,但是奧運北京,人權迫害這一最真實的畫面被記錄下來。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看到。

為女兒的冤死上訪10年半的李桂芬已近70高齡。即便是奧運來了仍然沒有放棄維權。目前她的家中掛滿維權圖片,等待記者前往。

她說:一開始他們就告訴我是日本來的記者,問我要說什麼,是否可以錄像。我說太好了。看到鏡頭對著我,我就開始說話。說了大概10來分鐘,當地街道辦事處的奧運志願者就開始干預,看到我跟外國人申冤,他們指責我說給中國丟臉,讓我閉嘴。我不理他們,後來幾個人一起動手對我拉拉扯扯,我就掙扎,叫喊,中國沒人權,不叫人說話,奧運抓人啦,政府抓人啦,我看到記者就跟著拍,沒有人敢拉記者。都記錄鏡頭裏了。該說的話我都說了,重點人家都聽懂了,資料照片已開始人家也接走了。

可笑的是,志願者假惺惺的好像還挺禮貌的問記者:你們是哪裏的? 兩個記者根本不理他們,照著這幾個人的臉就拍,然後還衝他們笑一笑,問而不答。

我對幾個志願者說:我不管是哪裏的記者,反正政府允許人家採訪的。胡錦濤都可以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我當然也可以,政府可以做得,百姓一樣可以做。我說我沒有給中國丟臉,沒給政府摸黑,我說的是我們家的冤情,我自己維權挨打的經歷。我連政府國家隻字未提。我就是通過記者報導想讓中央知道,為我申冤。

我告訴那些志願者:我姑娘被派出所害死都十年半了。我得不到鳴冤,得不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現在都奧運了,信訪部門也沒人管。可是政府並沒有公佈奧運期間不能上訪,他們都不接待我。國家制定的法律,民眾依法上訪,政府也得依法履行你的職責。可是那些人都不言語,不接待,還耍賴。你們想想,如果你家人有被人害死了,你不為他申冤嗎?那幾個人說:老太太,你快走吧,不要再上這裏來,等奧運完了,你再上訪去吧。

回到家中,李桂芬對著女兒的像哭了起來。她說:我女兒死在派出所裏。警察結論是自殺。當初我認為害死我女兒的派出所的警察,40多歲就提前退休了,也被開除黨籍。為什麼要他退休,為什麼開除黨籍?可是這個天理是害命償命,開除黨籍有什麼用?這就說明當局在袒護他犯罪的事實,推卸責任,讓他逃避了法律的懲罰。這就是公正執法嗎?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現在我發現從北京市、區到最高檢察院都是不講理,還袒護犯罪,都說這個案子沒錯,是自殺。可是我女兒死在派出所,死在監管的警察手裏,你們怎麼解釋?這個案子硬說破不了,這不是欺騙百姓嗎?沒破案,憑什麼說我女兒是自殺?根據法律你認定是自殺,必須移送法院審理,由法院審判通過法律認證,你才能判決是是他殺或是自己殺的有效結論。你檢察院為什麼不敢移送法院?為什麼你自己做結論到處散佈?這不是草菅人命不是枉法是什麼?

我告十年半的狀,我連一個說法都沒得到,連一張紙都沒得到,這就是我們的人民政府作的事情。上訪申冤我遭得罪太多太多。有兩回警察幾乎把我憋死。我相信政府,但是政府就沒有一個人出面伸手幫助我解決。這是為什麼?我女兒也是人,她的生命權、人權被非法剝奪,你們這些黨員幹部怎麼就沒有人站出來維護正義、維護人權生命權利?定多少法律,司法不執行也沒有用。

整老百姓的時候你們拿出來了。欺上瞞下。你不給我解決,我就自己想辦法。根據奧運精神,准許記者到家庭採訪。我歡迎世界各地記者到我家,探討外國和中國的人權問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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