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 印度高等法院法官面臨彈劾處分

標籤:

【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八日專電)印度加爾各答高等法院法官沈恩,於一九九三年擔任法院財務管理人時,利用職務之便,將法庭公款三百二十萬盧比(現值約七萬五千美元)存放在銀行私人帳戶,直到二零零六年被法庭調查證實「瀆職」後,除必須連本帶利繳還五百二十五萬盧比,還面臨彈劾處分。

由於印度憲法未授權司法機關或政府對失職法官採取彈劾等懲處行動,印度國家首席大法官巴拉克里希南在日前已致函總理曼莫漢表示,沈恩瀆職行為經三位法官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證明屬實,要求曼莫漢在國會提案建立彈劾程序,開除「行為不檢」的沈恩職位和工作。

據總理府官員表示,首席大法官在信中表示,沈恩於一九九三年尚未升任法官時,擔任加爾各答高院財務管理人,當時正值印度國家鋼鐵局與印度船舶運輸公司因供應材料問題對簿公堂,由法庭扣押紅磚一批並拍賣得款三百二十萬盧比,交由沈恩存放指定銀行保管。

但沈恩卻擅自將這筆錢存放在銀行自己的私人帳戶裡,甚至在二零零三年升任高等法院法官後,仍拒絕歸還這筆錢。直到二零零五年國家鋼鐵局提出質疑,並在二零零六年四月由加爾各答新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森古塔下令沈恩,連本帶利歸還五百二十五萬盧比。

總理府官員表示,法庭調查委員會認為,沈恩毫無理由要將公款存放在私人帳戶裡,因此決定對他採取進一步制裁。官員表示,總理府已將國家首席大法官的信函送交司法部處理。據表示,沈恩自案發後已停職至今,他本人在面對媒體時,也不願做任何說明。

如果沈恩遭到彈劾,將是印度高等法務史上,第二個遭到制裁的法官。據法務部官員表示,第一個遭到彈劾制裁的是一九九一年最高法院法官拉瑪史瓦米。他被控在稍早擔任哈雅納省高等法院法官時,在採購家具方面有「瀆職」行為,遭調查委員會送交國會決議彈劾。

相關新聞
美民主黨眾議員擬推動彈劾布什
建國史話 (20):制定憲法之五
穆沙拉夫後院起火 北京觀火行程難料
亂世佳人—飄(225)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