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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氣體中毒案 工業局:污水廠非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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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5日電)針對去年12月以來,高雄縣大寮鄉潮寮國中及潮寮國小多次發生學生集體氣體中毒意外,經濟部工業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上風處污水處理廠絕非中毒事件元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日公布7家可疑廠商為污染源,大寮鄉潮寮、會結、過溪3村居民提出補償,要求政府對3村民眾每人補償新台幣10萬元,共約達8億元。

不過,工業局今天為大發工業區內污水處理廠背書,澄清絕非中毒事件元凶。

工業局指出,若污水廠為污染源,當污染發生時,在污水廠內暴露量超過數百倍的工人卻沒有受到影響;且就污水處理程序特性,若污水中含揮發性氣體且排放,味道出現時間應具持續性。

此外,去年12月事件發生當時,風向主要為北風及北北東風,位於污水廠上風處居民聞到類似農藥的刺激性味道,同時間位於污水廠下風處的潮寮國中有多人暴露於不明氣體中,顯示污染源可能位於污水廠上風處。

工業局表示,潮寮國中、國小去年12月份發生 5次空污事件,造成師生傷害的元凶未明,但諸多證據顯示,污水廠應與事件無直接關聯。至於是工業區內廠商或是區外廠商造成,仍待環保署釐清污染源,以確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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