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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必載帶動文創產業 學者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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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必載頻道專題之2(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4日電)取消有線電視系統必載無線台,是否能達到帶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目標?學者普遍抱持不樂觀態度。學者認為,台灣電視產業問題不在公平競爭與否,而在節目品質,建議一動不如一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計劃取消有線電視系統「必載」無線電視的規定,民眾擔心未來看不到無線台。NCC解釋,取消必載是手段,最終目的是要回歸商業機制,帶動文創產業。

佛光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蔣安國表示,台灣「必載」環境與國外不同,國外的必載頻道多是公共電視,但台灣的必載頻道卻是商業台;而且,多年來觀眾早已養成固定的收視習慣,如今貿然取消有線電視必載無線電視,勢必影響觀眾收視權益。

早年只有無線電視的年代,民眾必須靠著天線收看台視、中視、華視,隨著都市發展,高樓大廈林立遮蔽天線,許多民眾因而收看不到無線電視。因此,民國80年代制訂有線廣播電視法時,在第37條明訂,系統經營者應將無線電視電台列為基本頻道,轉播免付費用,不構成侵害著作權。這就是「必載」的緣由。

蔣安國分析,假設在電視發展初期,就建立各個平台立足點平等的地位,取消必載問題不大,但觀眾已有固定的收視習慣,突然系統台不再轉播無線台節目,觀眾會有嚴重的失落感。

再從產業面來看,他認為,果真無線台向系統台支取播出授權費,系統台恐將費用轉嫁在消費者的身上,增加觀眾負擔。何況系統業者不見得真的就願意再載送無線台,到時將是「三輸」的局面,問題十分棘手。

此外,蔣安國表示,無線電視若是無法上架到有線系統,過去享有的無線電波優勢也將受到影響,廣告主可能因而抽回廣告,無線電視台因有線電視發展以來廣告大幅縮水的困境更加雪上加霜。也因此,期待無線台製作優質節目,就更不容易。

是否取消必載,蔣安國認為應再做週延考量,如果最後政策確定要取消,建議政府在審議系統業者收視費率時設立監督機制,如業者是否將收視戶喜愛的頻道列入收視範圍,如此也可以制衡業者,保障收視戶起碼權益。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則悲觀表示,取消必載最後不會實現。

胡幼偉說,台灣有線電視普及率高達85%,許多民眾都是透過有線電視收看無線電視,抽掉必載,觀眾如何自處?他舉例說,民視節目在南部相當受歡迎,觀眾收視習慣早已定型,取消必載,這些觀眾權益何在?

他指出,雖然因應未來電視數位化發展,政府編列預算供民眾購買機上盒,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眾不見得就會領情安裝;而且市場上,無線台、MOD、有線電視競爭,民眾要多持一個搖控器,是否有意願?觀眾可能嫌麻煩而乾脆不收看無線電視了。

至於業者,胡幼偉說,無線台廣告立刻受到影響,在收入銳減下,期待業者製作高品質節目根本是緣木求魚。他認為前景不樂觀。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說得更直接,他表示,既然是要建立公平的競爭環境,那就讓MOD也必載無線電視節目。

馮建三說,台灣的電視問題不在於必載與否,而在於產品的品質都不盡理想;品質不理想的節目放在哪個平台播放都一樣,都無法實質改善觀眾的收視權益。

馮建三認為,台灣電視的經營只有一個邏輯,且觀點過於單調,觀眾的選擇有限。但他也不否認,取消必載或許可以改善台灣電視的商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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