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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智障還強銷門號 電信業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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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縣14日電)台中縣一家電信業者向一名中度智障男子推銷手機及門號,多達新台幣1000多元的通話費,讓男子的家人吃驚也吃不消,所幸消保官介入,業者才退款、解除門號合約。

台中縣政府今天說,一名中度智障的男子,目前被安置在身心障礙團體庇護工場擔任學員,他被一家電信業者相中,趁其欠缺足夠的判斷能力,強力推銷申辦電信門號及手機。這名男子同意申辦,電信業者明知男子未滿20歲,還找來其也有精神疾病的母親簽約。

這名智障男子辦得手機及門號後,第1個月的通話費就多達1000多元,他的家人收到電信帳單後大吃一驚,覺得不可思議,並且不能接受,便向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求助,消保官因而介入協調。

智障男子的家人認為,電信業者明知男子及其母親都有精神上的疾病,還與其簽立合約,合約應屬無效。電信業者也因消保官介入,不再堅持合約內容,同意退款及解除門號契約,這件消費糾紛得以圓滿落幕。

消保官翟威甯說,業者不應該為了賺錢而不擇手段進行推銷,如果對方在精神及判斷能力上有所不足,更不宜要求對方簽下合約,否則一定衍生糾紛,將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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