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警告將工廈作住宅可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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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政府為善用土地資源,推出措施活化工廈,但有發展商將工廈包裝成疑似住宅單位出售。嘉華地產在大角咀,必發道工廈樓花項目「SOLO」,一梯七伙,共有135個單位,廣告表明是「全新西九龍自住空間」,單位內設有浴室及獨立冷氣,只是沒有廚房。

整個項目訂價亦以住宅為參考,平均每呎意向價4,000元,較區內其它工廈的呎價貴一倍。這個項目最快本星期以樓花開售,明年底入伙,呎價約3,500元,入場費150萬左右,較同區二手住宅低近三成。有份銷售樓盤的代理暗示,就算買工廈單位自住地政署亦很難過問。

發展商強調銷售單張已表明物業屬工廈,並無誤導:「我重申這是工廠大廈,好清楚所有樓書,所有資料都是工廈,所有我們根據的資料和銷售單張,我們給予的資料,全部都是寫明是工廈的,這是最直接的答案給你的。但沒有正面回應,是否有措施避免買家將單位用作住宅。」他又指,除了這個項目外,在葵涌和黃竹坑亦有類似工業大廈被市民當住宅居住。

將工廈當住宅用途 會被起訴

有測量師指,發展商將工業大廈單位化妝成疑似住宅出售,由於法例有灰色地帶,政府很難監管,建議市民置業時要看清楚銷售章程,又表示如果被揭發將工廈當作住宅,有關人士可能要即時搬出甚至會被起訴。

消委會回應表示,消費者須注意工廈與住宅,在法例及使用上權限的差異,包括消防條例的限制,又指將來工廈是否可以改作住宅用,仍是未知數,認為消費者應詳細了解。

有律師亦警告,工商單位屬商業用途,買家須注意用作住宅是否違規,以及按揭條款或有別於住宅物業。市民如果買工廈單位來做住宅,可能會惹上官司,做按揭時亦會遇到困難。

根據政府地契用途,工業大廈講明不能夠以住宅形式出售,亦不可以用來自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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