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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嗆奶致死護士被告 檢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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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27日電)桃園縣1名3個多月大嬰兒在加護病房時,疑似嗆奶死亡,家人提起告訴;桃園地檢署認為,護士無法從嬰兒外觀發現吐奶,行為並無疏失,認定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公布不起訴書指出,邱姓嬰兒95年間因咳嗽、發燒被家人送往桃園1家醫院急診,並送進加護病房。2天後,家人接獲通知嬰兒疑似吐奶,吸入呼吸道窒息,急救後宣告不治。

家人傷心之餘,提起告訴,控告呂姓護士業務過失致人於死。檢方先前已做出不起訴處分,家人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桃園地檢署再度偵查,檢方維持原議。

不起訴書中指出,嬰兒家人在事發當天晚上7時30分安撫幼兒後離去,而護士在晚上8時仍測量幼兒有生命跡象,直到8時25分才發現全身發黑。

不起訴書指出,依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函文,呼吸道堵塞窒息3到5分鐘,就會出現顏面發黑,5分鐘以上幾乎呼吸完全停止,而護士在8時仍依醫院規定觀察幼兒,皆依照標準程序進行,很難認定護士發現吐奶,卻疏於處置。全案偵查終結,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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