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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沖:簽署金融MOU堅持對等 時機待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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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3日電)台灣金管會主委陳沖為洽簽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今天向立院報告指出,金管會堅持對等原則處理金融MOU的簽署。他說,MOU其實是種「非常低度的了解」,簽署須待時機成熟。

金管會為洽簽MOU,陳沖今天赴台灣立法院向院長王金平及朝野黨團報告。陳沖會後受訪說,現在大家講MOU,聽起來就是有隔閡,其實MOU就是「memorandum ofunderstanding」,是國際上金融主管機關為對共同監理有一個了解的「了解備忘錄」。

陳沖舉例,就像大家生活中的便條紙,備忘錄本身就是一種「非常低度的了解」。

媒體詢問,如果兩岸名稱不對等,金管會是否就會拒簽MOU?陳沖表示,在簽約主體上,他一向堅持對等原則,台灣金管會的法律名稱叫「行政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方面對口單位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這是法定名詞。

不過,陳沖也說,是不是大家都用法定名詞?或者覺得用法定名詞有困難?「我們會尋求其他方法。」

至於兩岸簽署金融MOU的時程,陳沖表示,沒有辦法確定時程,一切都要瓜熟蒂落,自然成熟再來做;對等原則是金管會一貫堅持的。

與會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相關的程序一定符合對等尊嚴的原則「簽出來大家就會知道」,政府內部沒有外界所稱的不同調情形。

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表示,依照程序,行政部門要向相關委員會報告,16日財政委員會已經排定金管會報告。王金平說,行政部門應該向相關委員會報告,「如果涉及公權力」,一切都要按規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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