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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爐碴應採土污管制標準 從嚴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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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16日電)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葉宜津今天指出,環保署應將回填土地的爐碴視同「土壤」,採取較嚴格的土壤汙染管制標準檢測,才能確實把關,避免合法再利用的爐碴成為污染源。

繼高雄縣傳出爐碴養出戴奧辛鴨事件後,台南縣後壁鄉也傳出爐碴處理廠疑污染廠旁農田,造成鉻米污染。對此,黃淑英、葉宜津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合法再利用的爐碴卻成為污染源,做出上述表示。

黃淑英指出,土壤汙染管制標準以強酸王水檢測樣本,可溶出較多重金屬;廢棄物管制標準則以弱酸醋酸檢測樣本,溶出較少重金屬。起初台南縣環保局向農民宣稱爐碴處理廠附近樣本檢測未超出標準,是因為環保局採用廢棄物管制標準,檢測方式較鬆所導致。

黃淑英認為,環保署應會同地方環保局,全面檢測台南地區的爐碴處理廠及附近菜園、農地、家禽。

葉宜津表示,環保署應該全面檢測土壤,並清查爐碴再利用的流向,是否有混雜在土方、磚塊中回填到各地土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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