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售樓女孩被富商強姦後墜樓身亡

凶手被放,死者被自杀?公安一年后才让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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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8月15日下午5時許,家在江西省於都縣鐵山□鎮河涇村的楊敬龍夫婦接到上海市普陀區石泉派出所陳姓警官的電話,說其在上海市作售樓小姐的女兒楊仕英跳樓自殺身亡,叫其速來辦理相關後事。接到電話後的楊敬龍夫婦悲痛欲絕,但同時也心生蹊蹺,昨晚楊仕英還打電話回家說她售樓任務完成的很好,她現在已經存了8000餘元錢了,等再存點錢她就打算回家開店。這樣積極有上進心的女兒怎麼會突然自殺呢?

  8月16日楊敬龍夫婦在上海看到了女兒楊仕英的屍體,發現屍體除頭部有少量血跡,其他部位幾乎沒有血跡,如果是活體從高空墜落怎麼會這麼少部位出血呢?而且死者的右手三個手指一段紫黑,好像是被踩傷或打傷;脖子上有紅印,從高空墜落這些部位根本不可能受傷,明顯是生前受過他人暴力傷害。顯然楊仕英生前是受到他人暴力侵犯導致其非正常死亡。

  死者楊仕英是楊敬龍夫婦最小的女兒,1986年出生,出事身亡時才22歲,從小就性格活潑,聰明懂事,高中畢業後就主動外出打工為家庭減輕生活負擔。2008年開始到上海一家房地產公司從事售樓工作,在同事眼裡,楊仕英是一位性格開朗,非常有事業心的女孩,工作非常熱情認真,工作業績完成任務較好,平時生活比較樸素正派,連男朋友都沒有談過。這樣陽光開朗有上進心的女孩,怎麼會遇到這樣的不測呢?根據其同事小張回憶,事發前即8月14日晚上楊仕英對她說出去陪客戶就餐談售樓生意,沒想到她卻遇害身亡。

  兇手被放,死者被自殺?公安一年後才讓報案

  根據調查,楊仕英是從上海市中山北路的長江飯店509房間墜樓身亡,該房間是一個叫唐平的男子登記入住的。該飯店服務員證實:2008年8月14日晚 10時許,一個叫唐平的三十多歲的男子帶著楊仕英登記入住了該飯店509房間。不久聽見房間內有激烈的爭吵聲,後來一個叫嚴海銘的三十多歲的男子進入房間,裡面仍然有激烈爭吵聲。不久,唐平從房間匆匆離開飯店。裡面扔有爭吵聲,不久嚴海銘拿著楊仕英的手提包離開509房間,後嚴海銘因無法進入509房間曾要求服務員開門未果,遂將手提包寄存在總台後離開房間。2008年8月15日清晨6時許楊仕英的屍體在該飯店樓下被人發現。經查,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唐平、嚴海銘,陝西省平利縣人,在上海經商,有車有房,據說有一定經濟實力和關係背景。

  最令人氣憤和不解的是:上海市普陀區石泉派出所幹警僅僅對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唐平、嚴海銘進行簡單詢問後,就將兩人當場釋放回家沒有採取任何強制措施,也沒有對楊仕英的同事以及住在飯店隔壁的房客進行進一步調查,就簡單的宣佈楊仕英是自殺,跟唐平、嚴海銘沒有任何關係;甚至還拒絕給死者家屬提供屍體現場檢驗報告、飯店的監控錄像等關鍵證據。直到楊敬龍提起訴訟,才從法院拿到部份屍體現場檢驗報告,但監控錄像公安卻拒不提供。楊敬龍多次提出本案的疑點,從2008年8月15日開始多次要求普陀區公安局立案,直到2009年8月7日,上海市普陀區公安局就叫楊敬龍填寫報案記錄。2009年8月12日才給楊敬龍送達了不立案通知書。

  江西中立司法鑑定中心資深法醫陳法醫看完屍體檢驗報告後,認為檢驗報告分析死者楊仕英系高墜致創傷休剋死亡,但其頸部內側、肩膀、四肢多處受外力傷,顯然不屬於墜落所致。普陀區公安局對死者的上述受傷原因沒有立案偵查,以查明死者生前是否受過他人暴力侵害;特別是在被害人墜樓死亡後,沒有去找死者的親友同事、飯店的隔壁房客和工作人員調查瞭解死者與嫌疑人的關係以及事發時雙方發生的衝突具體情況,出示飯店的監控錄像,以查清死者的墜樓的時間、原因、動機的情況下,僅僅只憑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唐平、嚴海銘的陳述,就斷定死者自殺,唐平、嚴海銘沒有責任,顯然是極為草率和不負責任的,客觀上也是偏袒了對方,放縱了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而普陀區公安局在長達近一年的時間裏對被害人家屬的報案一直置之不理,直到近一年後才受理被害方的報案,在沒有進行任何調查的情況下,受理報案5天後就書面通知不立案,顯然違反了刑訴法的規定。

  史上最冷漠判決在上海出現

  更讓人感受到上海司法界的冷漠、心寒、荒唐的是:楊敬龍夫婦經過自己的調查瞭解,認為唐平以要買房為名,誘騙涉世未深的楊仕英(唐平在公安供述楊仕英還是處女)到長江飯店509房間,強行姦污楊仕英,事後見到被害人楊仕英激烈反應後,就叫嚴海銘過來處理此事。嚴海銘過來後唐平匆匆狼狽離開。嚴海銘威脅嚇唬不成,見楊仕英情緒仍很激動,就拿著楊仕英的包離開現場,造成楊仕英恐懼絕望非正常死亡,起訴到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要求唐平、嚴海銘賠償損失26萬餘元。2009年5月19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長魯君、審判員邵莉星、邵雲娟判決認為楊仕英系成年人,其應當對自己在與唐平、嚴海銘的交往過程中的行為負責,楊仕英的死亡系墜樓所致,被告唐平的行為與楊仕英的死亡無因果關係,對原告的死亡沒有任何責任。而嚴海銘離開時見到楊仕英情緒失控,離開時沒有告知飯店採取措施,對楊仕英的死亡應承擔10%賠償責任,計18426元。而嚴海銘深感委屈認為自己沒有責任,上訴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 6月25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楊敬龍夫婦拿到兩份判決書後欲哭無淚,按照魯君法官的判決,如果羊誤交狼為友被狼所害,羊應該對自己誤交狼為友的行為負責,狼是沒有責任的。難道法律不保護弱者,只保護像唐平這樣的色狼嗎?難道其中有見不得人的交易嗎?為了給屈死的女兒討回公道,一年來他們在上海市各級司法部門來回奔走,但遇到的是無數次冷漠的回答和無情的結果,至今已花費了五萬餘元,原本並不富裕的家庭如今已經負債纍纍。造成楊仕英死亡的唐平、嚴海銘也許正繼續開著豪車在冷漠繁華的大上海繼續夜夜笙歌,繼續玩弄女性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而陽光開朗,對生活充滿熱愛充滿憧憬,幻想存夠錢回家開店的楊仕英,用自己激烈的死亡反抗了富人的侮辱,至今仍躺在冰冷的庫房中,遭遇的是上海司法的荒唐、冷漠和冷血,世間公道何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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