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動新聞違兒少法 北市府不排除連續罰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5日電)壹傳媒「動新聞」以動畫鉅細靡遺模擬社會事件,今天遭台北市政府依違反兒少法,處以最高50萬元罰鍰。北市府指出,裁罰是依播出內容「行為罰」;若沒有改進,不排除連續罰。

台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晚間表示,「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方式,鉅細靡遺描述暴力、性侵害、兇殺案等社會事件。經深入瞭解,認為「動新聞」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12款的媒體分級規定。在顧及被害者人權及可能引起社會模仿的負面示範,依法對壹傳媒開罰。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北市府已開出裁處書,壹傳媒在收文次日起30天內要繳交罰款;業者如果不服,可向內政部提出訴願。而壹傳媒若仍持續這種「屍體加裸體」煽情做法,市府不排除將處連續罰,直到改善為止。

葉慶元說,裁罰是依24日、25日兩天蘋果日報網站播出「鐵橇殺妻,伴屍一夜自首」等幾則報導,以過度描述犯罪行為及血腥、恐怖、殘暴內容處「行為罰」。裁處書受處分人是「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代表人「詹家琛」。

依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12款規定,不得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如有違反,依兒少法第58條第2款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