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放寬探親政策 無助中港家庭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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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有消息指內地政府將於12月25日起,疑放寬內地居民來港探親政策,港人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內地配偶,可申請一年多次赴港探親簽注。關注中港家庭權益聯席發言人孔令瑜指,新政策對目前中港家庭面對的困境幫助不大,只能解決短期問題,她又批評保安局推卸責任,未能盡責。

內地新政策的放寬,由多次來港簽注有效期限,由最多3個月改為一年,將由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有其他特殊家庭困難的申請人,亦可申請這種簽注,由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受惠人士包括與港人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內地人、子女在香港出生及生活的內地父母和有特殊家庭困難人士等。另外,在香港育有兒女的內地雙親,也可申請上述一年內多次往返香港的探親簽證。

建議等候時間應縮短為3年

關注中港家庭聯席發言人孔令瑜就新政策表示,對目前中港家庭所面對的困境幫助不大。「內地邊檢部門的政策只能解決短期問題,但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中港夫婦分隔兩地的時期實在是過長,即使給一年期的雙程證,內地的配偶在港不能工作和進修,純粹是照顧家庭的角色。」在新政策下,港人配偶的身份仍是旅客,目前中港夫婦團聚的等候年期,一般需要4年,致使不少夫婦在等待期間,關係產生變化。「治本的方法應縮短等候時間,由原本的4年時間縮短為3年。」

聯席亦關注不少單親內地婦女的困境,「她們因離婚、丈夫離世或坐監,又需照顧在港的子女。以致失去申請單程證的資格。」是次新措施中,未能涵蓋這些有困難的單親婦女。現時約有5千名單親內地婦女。

當初聯席要求政府延長雙程證時期,特別是那些「有其他特殊家庭困難的申請人」,亦可申請一年期的簽注,但政府沒有對有關特殊家庭的申請人作出定義。最終令有真正困難的家庭未能受惠。聯席建議內地的部門需要對有關的字眼提供清晰定義,並作定期檢討單、雙程證出入境制度,以配合不同家庭的需要。

當局需檢討整個入境政策

有關中國及出入境問題,孔令瑜指有民間團體曾提出8項建議,「當時立法會亦一致通過,但保安局一直在推卸責任,交回的文件並沒有處理最核心的問題,沒盡應有的責任。不尊重民間團體之餘,亦不尊重立法會。」她強調,政府是需要檢討整個入境政策,不單是在一、兩個問題上去解決。

關注中港家庭權益聯席會將於本周四,出席立法會的研究內地及特區事務小組的會議,回應保安局提出的建議和表達意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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