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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部: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年底前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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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9日電)教育部次長吳財順今天晚間表示,現有的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未來還是集中成班,至於藝術才能班的設立標準修正草案,希望能在年底前完成修法。

教育部表示,部分學校音樂班、舞蹈班,是「掛羊頭賣狗肉」,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考量真正被鑑定出來是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人數並不多,但現有的藝術才能班學生人數有過多情形,將修法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辦法,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或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不過,吳財順說,現有藝術才能班與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不同,集中成班模式仍維持,請外界放心。藝術才能班將讓學生接受專業藝術教育,包括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另外,體育班也比照辦理。

他表示,藝術才能班入班鑑定,將朝向需受藝術性向測驗PR93以上或術科表現優異為原則,避免未來設班數量過於浮濫;除了詳細規劃外,將再諮詢學者專家及邀集地方政府研議後決定。

吳財順說,「藝術才能班」相關教師編制將維持,也就是國小每班教師2人,國中每班教師3人。

他指出,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或特殊教育方案等,依特殊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學生鑑定需受藝術性向測驗PR97以上、術科測驗表現優異、或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獲前3等獎項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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