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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
【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經濟部水利署及第三河川局辦理「大甲溪砂石運輸便道工程」,出現未避開汛期、執意變更設計等疏失,以致浪費新台幣8000餘萬元公帑,今天通過糾正案。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陳永祥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以及所屬第三河川局。
陳永祥指出,這兩個單位在辦理「大甲溪砂石運輸便道工程」第1至3標辦理過程,沒有避開汛期,還執意增加6154萬餘元預算變更設計,將原設計臨時型或加強型蛇籠便道,改採較昂貴的加強型石籠便道設計,希望藉此提高便道抵禦洪水能力。結果施工期間就遇到聖帕、韋帕、柯羅莎等颱風洪水侵襲,又再花了2323萬餘元修復。
陳永祥說,在河床上建造的砂石便道,遇到颱風季都會被沖垮,因此,這種砂石便道,愈臨時愈好,成本也不會太貴。相關單位沒有避開汛期施工、執意變更設計等違失,讓國家浪費8000餘萬元公帑,佔原工程款的40%。
他說,此案工程完工、使用5個月後,又遇到卡玫基、鳳凰、辛樂克等颱風,無論是臨時型或加強型蛇籠、石籠便道,都被嚴重沖刷損毀。
陳永祥透露,第三河川局人員在約詢時稱,這項工程是前總統陳水扁巡視大甲溪時,因為當地民眾陳情,所以陳水扁口頭指示要早點完成。
不過,陳永祥認為,第三河川局等相關工程人員,長期駐守當地,依其專業能力,應該知道 7、8、9月是颱風季,施工應該避開汛期;如果工程能延到10月再趕工,這種臨時性的便道工期很短,年底前就可以完成,至少還可以發揮功能到明年5、6月,也不致於浪費鉅額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