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聯邦法院裁決:審判迫害法輪功罪惡元兇已經拉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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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自一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經歷了長達十年的殘酷打壓與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和全球民眾迎來了歷史性的轉折:全球審判迫害法輪功罪惡元兇已經拉開帷幕,蕩滌邪惡,揪出迫害法輪功的元兇和爪牙,震耳發聵的正義審判之聲,正滌蕩著每個人的心裏。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兇。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deLamadrid作出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干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一、中共令人髮指與滅絕人性的暴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發動了針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在中國大陸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施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十年來,經核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超過三千多人。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關押、酷刑、失蹤、甚至被活摘器官等等。

一九九九年,中共設立了「六一零」辦公室,這是一個專門為迫害法輪功而設立的特別組織,是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警察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其行為凌駕於法律之上。中國許多律師把「六一零」與當年的納粹蓋世太保相比。阿根廷起訴案的被告之一羅干是「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

據明慧網報導:

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江澤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份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像中婦女和老人占相當比例,令人髮指。如:

連續多日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裡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桿銬」、「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懲罰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連續半月不讓睡覺。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等等等。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六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佈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年月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河北、遼寧、吉林、山東、四川、湖北。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占,50歲以上的老人約占。

早在2001年10月底,據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幾年過去了,隨著迫害的繼續,從民間渠道證實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在逐日增加,而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

在江澤民在中國製造並推行國家恐怖主義的過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另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3年3月20日發佈的資料:「目前在中國,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這些資金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這些巨額資金被用於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組建全國範圍的610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大量的詆譭宣傳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活動。這樣做的結果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

據明慧網收到查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實例統計:1999年7月─2009年12月,計125個月,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已達3341人。

更加血腥殘酷的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的滅絕人性的獸行。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報告:近日,追查國際一名特別調查員與一位匿名人士(以後稱「證人」)進行了一段持續近三十分鐘的對話;該證人披露了幾年前自己目擊的一起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的經過:

二零零二年,證人為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參與了非法抓捕、拷打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其中一位三十多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被經過一個星期的嚴刑拷打、被強迫灌食,已經是傷痕纍纍。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遼寧省公安廳某辦公室派了兩名軍醫,一名是瀋陽軍區總醫院的軍醫,另一名是第二軍醫大學畢業的軍醫,將該名學員轉移到另一場所(注一),在這名女學員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沒有使用任何麻藥,摘取了她的心臟、腎臟等器官。證人當時持槍擔任警衛,目擊了活體摘取這名女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全過程。

證人還揭露,他在為錦州公安工作期間,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命令對法輪功學員「必須趕盡殺絕」。證人參與過對幾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並多次嚴刑拷打、刑訊逼供。

二、艱難的講真相歷程與歷史性的轉折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在中國大陸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施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澤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團,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到目前為止,針對江澤民一夥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全球起訴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二零零零年在中國境內起訴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第二階段是從二零零二年起在國際上起訴江澤民,第三階段是起訴江澤民案在國際上出現突破性進展。隨著法輪功真相的深入傳播,起訴江澤民案在各國會出現更多的實質性突破,直至把江澤民及其黨羽繩之以法。

起訴江澤民第一案:在中國北京起訴江澤民、曾慶紅與羅干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兩名法輪功學員朱柯明、王傑,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中國最高法院提交申訴狀,狀告當時的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中央書記處書記曾慶紅與政法委書記羅干迫害法輪功的違憲、違法行為。

國際上起訴江澤民第一案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因發動和推行「消滅」法輪功運動,江澤民在因私訪問美國伊利諾伊州芝加哥時,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告上伊州北區法庭,成為法輪功學員在海外起訴江澤民第一案。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伊利諾義州北區法庭做出裁決,認為江澤民可因國家元首豁免權而免遭起訴。同年九月十五日,原告律師泰瑞.瑪甚與法輪功學員代表在華盛頓國家記者俱樂部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對芝加哥地方法院的裁決將繼續補充控訴理由,並上訴第七巡迴法庭。原告律師認為,作為前國家元首,江澤民犯有酷刑罪、反人類罪,不應享有元首豁免權。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美國第七巡迴法庭表明了對江澤民和「六一零辦公室」的起訴案的觀點。巡迴法院仍維持地方法院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的判決,並表明雖然對原告上訴所提的種種法律論點表示同情,但認為這個問題應由美國行政部門通過外交途徑來解決,而不認為應由美國法庭解決(「Success depends on diplomacy, notUnitedStates courts. 」)。

原告律師及法輪功學員無法接受在美國認為江氏鎮壓法輪功是錯誤的的大前提下第七巡迴法庭還給予江氏豁免於美國司法追訴的決定。原告繼續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法輪功原告律師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向美國最高法院寄出了一份針對前中國國家元首江澤民的上訴材料。出於「九一一」後安全檢查的程序,材料在一週後正式註冊至最高法院。江被控犯有對法輪功團體的群體滅絕、酷刑及反人類罪。法輪功的法律訴書稱,根據美國法律判例和國際法,酷刑、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被視為是觸犯了國際強製法律規範的行為。無論前國家元首在一些情況下是否有資格享受豁免權,他們在超越職務權限的行為上,或者侵犯了國際法強製法原則的行為(JusCogensViolations)上,均無資格享受豁免權。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章翠英在紐省高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六一零」辦公室。由於她被中共關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間,羅干曾親自審問迫害她,而且羅干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因此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開庭時,她向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羅干。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兇。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羅干在阿根廷訪問期間,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傅麗維女士委任阿根廷律師Adolfo Casabal Elas及AlejandroGuillermoCowes,於國家聯邦刑事及懲治庭第九法庭控告羅干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此案被阿根廷聯邦法院受理,並由該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Lamadrid負責審理。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法官Lamadrid在阿根廷境內和境外對江澤民、羅干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進行調查。在長達一百四十二頁的法律文書中,Lamadrid法官詳盡地評估了中共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以及江澤民、羅干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實施的群體滅絕政策中,採用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對人的生命和人類尊嚴是極大的蔑視。」Lamadrid法官在裁決書中寫到,「在這個旨在剷除法輪功的運動中,毒打、酷刑、綁架、死亡、洗腦、心理折磨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常便飯。」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deLamadrid作出裁決: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干因迫害法輪功而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令阿根廷聯邦警察局國際刑警部逮捕該二名中共高級官員。

經聯合國及許多國際人權組織深入調查,已確認中共酷刑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屬實,目前全球三十多個國家中,至少有五十五個控告江澤民及其他迫害法輪功的元兇的訴訟案。

審判江、羅的消息已經在大陸各界普遍傳開,上海一名律師對法輪功學員講: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要向有關部門追回以前被警察非法抄去的財、物等。

三、法輪功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法輪大法自1992年5月公開向社會傳出以來,短短的七年時間裏,在全世界吸引了上億有志有識之士。大法修煉不求名、不求利,強調用「真善忍」的法理約束自己。無論男女老幼,無論來自哪個國家、民族,只要堅持修心煉功者無不深深受益。持之以恆的精進實修,使廣大修煉者無論在身體素質還是在心性水準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可喜變化。與此同時,法輪大法在世界範圍,特別是亞洲、澳州、歐洲、北美,正在得到各界各民族各種族有緣之士越來越多的理解和珍視。近年來國際社會鑒於李洪志老師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而頒發的褒獎有1582項,支持議案303件,支持信函1154封。

目前,法輪大法的書籍被翻譯成世界幾十個國家語言出版發行,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遍及世界各地。@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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