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

阿根廷下令逮捕迫害法輪功元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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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5日訊】(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主持人:各位觀眾好,歡迎收看《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很高興又和您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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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4年的搜證與審查,在2009年的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的刑事與懲治第九法庭,對於4年前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控告羅幹的「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案件做出了裁示。經過審查他們認定江澤民以及羅幹因為迫害法輪功的手段極其殘酷,違反「反人類罪」。不但判定他們有罪,而且也簽發了逮捕令,下令阿根廷的聯邦國際刑警追捕這2名罪犯。

這是目前全世界對於「訴江案」,第一樁已經開始以實際行動進行到刑事追捕階段的案子,這個影響非常的大。我們想利用今天1個小時的時間,和各位觀眾朋友來探討一下這件事情,也歡迎您打電話到我們的節目裡來,也希望您提供您寶貴的意見,另外也能夠提供一些您所知道的消息。先為各位介紹一下,在現場的是資深評論員橫河先生,橫河您好!

橫河:元慶好,大家好!

主持人:除了橫河先生外,我們今天還以電話連線兩位嘉賓,等一下我們在節目當中會為各位介紹。首先一開始我們先放一段新聞影片,看一下阿根廷法庭審判的情況。

(影片開始)

繼西班牙法庭以「群體滅絕罪」罪名起訴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等5人後,阿根廷法庭也在當地時間12月17日裁定,針對江氏集團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的罪行,阿根廷聯邦法院引用「普遍管轄原則」及「引渡受審」作法,正式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兩項罪名對江澤民、羅幹二人啟動刑事訴訟程序,並下令在阿根廷境內與國際上全面逮捕2人。

這起訴訟案件歷經4年的審理,過程中中共也用盡各種手段試圖干擾法院及原告律師,但都未能得逞。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拉瑪希德(Octavio Araozde Lamadrid)最後做出逮捕江、羅2人的裁決。

(影片結束)

主持人:各位觀眾朋友剛才看完這影片之後,我們想請橫河先生先介紹一下這個案子的經過,概略的介紹一下讓觀眾朋友有一個全貌。

橫河:這個事情是在2005年12月12日的時候,當時羅幹正在訪問阿根廷,羅幹當時的職務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書記,就是管司法系統的,但是他在政府裡沒有什麼職位的,是黨的職位。在訪問期間阿根廷當時就有法輪功學員起訴他,委託了兩名律師對他進行刑事起訴,罪名是「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這是2005年12月12日的事情,也正好是整整4年前。

到了15日的時候起訴書就遞交給了當地地方檢察官,檢察官後來就接到一通來自阿根廷外交部的電話,說收到了來自中國駐阿根廷大使館的電話,指羅幹是政法委的書記,所以享有外交豁免權。

這樣一來這個案子就僵在這個地方了,所以地方檢察官就要求駁回上訴,因為他有豁免權。聯邦懲治庭第九法庭的法官提出來,阿根廷的憲章規定法官有權審理這類的案子。

第二因為提出了豁免權的問題,所以他認為法官必須要有原始管轄權。這個事情後來就提交到最高法院和最高首席檢察官,首席檢察官做出了一個決定,這個案子因為羅幹本人不在阿根廷,所以不存在豁免權的問題,沒有治外法權的問題,意思就是可以審理,這是第一個。

第二就是這個案子不歸最高法院管,應該是由原來的法庭管,就是原來法官要求有原始管轄權,所以後來最高法院就裁決由原來接手這個案子的第九法庭的法官繼續審這個案子。從這個時候開始,這個法官就開始收集證據,因為這個事情不是發生在阿根廷,所以他就開始收集證據。

第一部分是由各地,包括法輪功學員,包括曾經被害的或者是被害者的家屬到法庭去做證,也有一些不是法輪功學員的,但是比較了解情況的,包括加拿大器官活摘的兩個獨立調查員都到阿根廷去做證。

後來有從中國大陸通過各種途徑,比方以聯合國難民身份到達美國和其它國家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因為身份問題沒有辦法到阿根廷去,所以在阿根廷的最高法院同意下,而且法官得到了資助,就把法庭移到阿根廷駐紐約的總領館裡。在這裡由已經在美國,曾經在大陸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來作證。所以先後又有一批法輪功學員到美國的法庭來進行作證。

從2006年到2008年基本上完成了證據的收集和聽證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當然也受到很多壓力,所以一直到現在2009年12月份他做出了一個的裁決。這是一個大概的經過。

主持人:大概的情況是這樣。目前這個案子法官的裁定是怎麼樣?即將要開始的行動又是什麼?

橫河:他裁定的是正式的刑事起訴,根據我的理解,因為我不懂西班牙文,而且西班牙的法律體系和美國和中國的都不太一樣,所以我不是非常熟悉這一部分,我想他們也可能沒有缺席審判,就跟西班牙一樣沒有缺席審判,所以他必須要把這兩個他認定有罪的的人調到阿根廷接受審判。所以還不能說最後已經判決了。我覺得更多的可能是刑事案會繼續進行。你待會兒可以問一下其他法律比較熟悉的人。

主持人:橫河先生剛才給我們介紹了一個案子的大概案情,我們還可以繼續再深入討論這一部分。我們現在很高興能夠連線到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的會長傅麗維女士,傅麗維女士就是在4年前對羅幹提出控告的原告。我們想問她幾個問題。傅女士您好!

傅麗維:你好!

主持人:剛才橫河先生大概的介紹了一下這個情況。我們曉得是在2005年您對羅幹提出控告。你是不是可以講一下,他剛剛所描述的情況以外,比如您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您代表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決定要控告羅幹?

傅麗維:那時候羅幹是中央政法委員的書記,他是610辦公室的頭,這樣子的人我們不能不控告他,他所做的事情我們都知道,610辦公室是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組織。羅幹是很秘密來訪問阿根廷,我們都不知道,我們是在他來訪的前一天看到新華社的消息,知道羅幹受阿根廷政府邀請來訪。但我們問所有的阿根廷的政府機構都不曉得這件事情。

我們就決定禮拜天趕快把訴狀寫出來,請律師在禮拜天就寫出來,禮拜一去遞交給地方法院。羅幹大概只來了幾天,他這個人比較神祕,好像是在阿根廷買了一些地產,而且是坐了總統專機過來的。我們就利用這個機會,我們知道他來阿根廷的話告起來比較容易一點,阿根廷比較容易接受這樣的案子,如果我們自己跑去告,而這個人不在阿根廷的話,這個案子比較不容易被接受。

所以我們急著在他在還沒走之前去提出這個告訴,法官是跟我講他本來要去逮捕羅幹的,但因為檢察官大概收了中共的一些壓迫和威脅,他把案子壓在手上不給我們法官,羅幹在的3天,他沒有把案子轉給那個法官。因為這法官沒法去逮捕他,所以羅幹3天後就走了。可是那個法官已經跟我們講,他看我們給他的東西,他知道羅幹是有罪的,他說他會接受這個案子,那時候就跟我們講他一定會接的。

主持人:那位法官就是這次做出判決的法官,他持續了4年的努力在這案子上。是這位法官嗎?

傅麗維:是,是這個法官。

主持人:我想請問一下,當時您在控告羅幹的那種環境之下,還有現在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並且下了逮捕令,您可不可以說一下您身為阿根廷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您的心情在當時和現在有什麼樣不一樣?

傅麗維:當時因為我比較了解阿根廷的司法系統,裡面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也有很多漏洞。我心裡是不抱很大的希望,可是我知道我們應該這麼做,我們學員也要這麼做,因為羅幹是610的頭子,所以我們要這麼做。那時候真的希望不大,就按著這個走進去,然後就遞交給法院,沒有抱著太大的希望。一步步走下來,變化太多了,我們也就是保持著正面想法,認為這個事情應該會有個結果的。

可是經過那麼久的時間,到了上個禮拜得到這個消息,心裡真驚訝。我們也很佩服法官,他真的做到了,因為這4年來是不容易的。但現在情況不一樣,因為我們覺得這是給了法輪功學員一個希望,因為他等於是帶領著別的國家也可以具體反省一下,司法界是應該站出來講句話。

在2年前,接待我的法官有一次跟我講,他說他是很小的法官,是個不重要的法官,可是他覺得,全世界的司法界人士應該出來講一句公道話,按照他們的範圍和權力決定講一句公道話,因為這個太不對了,他一定要把這個事情辦成,至少他可以講幾句話,以司法界人士替我們講一句公道話。他已經做到!所以我們希望各國的司法界能按照他的例子,做出同樣的決定。

主持人:好的,非常謝謝傅女士。我們等一下會再請問妳其他的問題。橫河先生,我想再請問你,我們在一個月之前剛談過西班牙的審判案,您可不可以介紹這個案子跟西班牙的審判案,以及跟其他案子有什麼樣不同?很簡單的介紹一下。

橫河:西班牙跟阿根廷的司法體系可能比較接近。第一個他們都是刑事起訴案。在美國絕大部分是民事訴訟案,針對迫害法輪功元兇的那些案子,在美國基本上都是民事訴訟案,但是這個案子在歐洲還有西班牙和阿根廷都是刑事訴訟案,這是第一。

第二個類似的地方,他們都進行了一部分聽證,都做出了決定。西班牙是做出決定是對這5名原告提出問題,要求他們回答,如果在4到6週內不回答的話,就要發出逮捕令,把他們帶到西班牙進行審判。而阿根廷法官是下達全面逮捕令,這兩個國家進展的情況和其它方面比有較多的類似。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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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熱點互動】阿根廷下令逮捕迫害法輪功元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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