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5日訊】問:我在1999年6月,14歲的時候成為了永久居民。我讀過你的專欄,寫道過,如果父母有美國國籍,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孩子有時是可以自動獲得國籍的。我是被美國人收養的孩子,我覺得我符合這方面的條件。我申請過美國護照,相關人員告訴我,我需要申請歸化入國籍。
答:衍生國籍適用於16歲之前完成了收養手續的被收養孩子。在將來的專欄裡,我會就衍生國籍問題做一個全面的闡述。
目前,根據2000年孩童國籍法例,收養的孩子和親身孩子同樣可以自動拿到衍生國籍。你的情況要拿到衍生國籍,你需要16歲前完成收養,18歲前成為永久居民,而且收養的父母在你18歲前已經擁有美國國籍。
如果你確定你是符合申請衍生國籍的條件,我建議你換一家護照申請辦公室去申請,或者去你上次申請過的那家,要求護照辦理人員接受你的申請。
護照辦理人員個人沒有權利口頭拒絕給你頒發護照。即使你的護照被拒發,你也應該拿到一份書面的裁定作為依據。
誤報國籍無法申請永久居民
問:如果有人在進入美國的時候誤報了國籍,這對於他申請永久居民有影響嗎?
答:是的,如果有人在1996年9月30日或該日之後誤報了國籍,在申請永久居民前,他就應該先和移民律師專家談一談。
任何人誤報國籍而因此享受了聯邦或州利益,是不符合申請永久居民條件的,這包括為了進入美國而誤報國籍。這規定適用於1996年9月40日始填報的國籍,一般沒有例外。
然而,法律允許一種例外情況:即(1) 父母曾經是或現在是美國公民 (2) 本人在16歲之前一直居住在美國(3) 本人在申請永久居民的時候有足夠理由相信自己是美國公民。
對於姐/妹夫的永久居民申請沒有捷徑
問:我如何幫我的姐夫申請永久居民?我是美國公民,我的妻子是從哥斯達黎加來的,我結婚之後,我幫她申請了永久居民。她的兄弟也是來自哥斯達黎加。
答:如果你的妻子成為了美國公民,她可以幫她兄弟申請。然而,如果她幫她的兄弟申請永久居民,因為給美國公民的兄妹配額存在擠壓,所以會需要10年或更長的時間。人們通常是通過工作的機會獲得永久居民,他只需要有一份僱主文件,說明僱主在美國無法找到符合他們條件的員工。
簡介﹕阿倫.魏尼克(Allan Wernick)教授執教於紐約城市大學巴魯學院(Baruch College,CUNY),兼為執業律師,現任紐約城市大學「移民與入籍項目」主任。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