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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綜經協議不等同CE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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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羅添斌/台北報導〕對於未來兩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事宜,據了解,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曾指示經濟部,應比陸委會扮演更積極主導的角色。對外界的質疑,政院官員強調,兩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本來就屬重大事項,政府不可能偷偷摸摸,協議內容一定透明,政府更會堅持顧及國家主權。

劉揆要經濟部比陸委會積極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昨晚也表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確定不會納入第三次江陳會談。至於是否會納入第四次協商,要由政府決定。

政府對於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其內涵仍未有具體勾勒,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昨提出較為精確的說法表示,兩岸間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並不等於外界所指的CECA(全面性經濟合作協議 );他說,目前政府對中國產品仍有二一九四個項目未開放,馬總統曾公開宣示任內至少會有八三四個項目絕不開放,中國勞工的開放現在也不會談,這些都是可以確定的。

至於這是否代表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將採取負面表列式的消去法,之後再決定協議內涵?傅棟成則說,兩岸簽署相關協議,須循序漸進推動,必須顧及整體利益,並以對等、尊嚴原則推動。

傅棟成表示,兩岸間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並非外界以為的全面性經濟合作協議,也就是之前一再所指稱的CECA,因為這不是國際間定義的全面性免關稅,也不是要談全面貿易自由化。至於什麼才會是馬政府所指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傅棟成不願多談,只說可以確定絕對不是「CEPA(最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

政院官員指出,有關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的問題,不只涉及兩岸事務,也與經濟議題相關,劉揆之前聽取過經濟部、陸委會等相關部會的簡報,特別是東協加一(中國 )即將在明年實施零關稅,屆時,台灣出口產業將受到衝擊。

官員表示,就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政策涉及的議題範圍,很多是與經濟領域相關,尤其要因應東協相關國家彼此零關稅的狀況,政府不能沒有相對應的作為,這部分多數與經濟部主管業務相關,不是由陸委會主導,在經濟層面等因素考量下,劉揆才指示經濟部應比陸委會扮演更積極主導的角色。

至於綠營的質疑,政院官員表示,重大政策的推動,不可能不透明,只要涉及修法的部分,都要送經國會審議,國會怎麼可能監督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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