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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妤有入出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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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最高檢特偵組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並未查獲陳幸妤的不法事證,她仍是證人,陳幸妤未遭列被告也未境管,1月31日晚間移民署主動通報檢察總長陳聰明、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及法務部,指出陳幸妤將赴美,特偵組檢察官討論後認為,本於正當法律程序,檢方不干涉她的行動自由。陳雲南說,「陳幸妤女士有入出國境之自由」。

對於名嘴批評特偵組縱放陳幸妤赴美,並有媒體指她赴美轉帳,特偵組說,轉帳會留下紀錄,而目前無不法事證,外界的意見很多,也有民眾寫信到特偵組「檢舉」,但多半是抒發個人意見及看法,只能視為情資。特偵組指出,歡迎各界提供具體線索,也樂於接受批評,但希望媒體要理性。

特偵組指出,陳幸妤出境前沒有、也無必要告知檢方,但周六下午接到移民署通報後,為求慎重,仍由陳雲南主任檢察官與數位檢察官討論,最後認為不影響後續偵辦,且陳幸妤不是被告,她也出示回程機票,因此未予干涉。

至於昨有媒體報導指稱陳幸妤在美國有三帳戶,並影射帳戶與美國大華超市及黃芳彥有關,特偵組指出,這是很久的傳言,目前查不出有任何不法,且檢察官多次清查相關資料後,也認為沒有將陳幸妤境管的必要。

至於華揚史威靈案被告郭清江日前出境赴美,特偵組指出,承辦檢察官經調查後認為,郭清江並未如外界傳言涉有百億掏空等不法,去年底同意讓他以一百萬元具保後解除限制出境,郭清江是合法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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