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同盟主席龍緯汶被拒進入澳門

【大紀元2月25日訊】澳門出入境事務廳於2009年2月24日晚上,根據參考編號:16H00-23H5924/02/2009的外港碼頭工作報告,發出了編號:1319/09/P.E.的拒絕入境通知書,拒絕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進入澳門。

龍緯汶於當晚9時30分到達澳門碼頭,過關時被帶到調查室,然後於被安排乘搭晚上10時15分的渡輪回港。拒絕入境通知書中表明,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所以拒絕龍緯汶入境。

龍緯汶表示,他原來打算出席2月24日晚上,由新澳門學社舉行的燭光集會,要求澳門政府暫停廿三條立法。他亦打算與利建潤一起,於2月25日澳門立法會表決廿三條時,到澳門立法會門外向立法會議員逐一遞交請願信,要求立法會議員否決廿三條立法。

截止至2月24日為止,因為曾參與反對澳門廿三條立法活動而被發出拒絕入境通知書的人,還包括一眾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俊仁、劉慧卿、李永達等。

龍緯汶對被拒入境,表示憤怒及不安。他並會於稍後致函澳門特首何厚鏵,要求約見及解釋有關<黑名單>的資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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