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博達案 高院二審判決葉素菲14年徒刑

人氣: 3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博達掏空案,今天二審宣判,前博達公司董事長葉素菲仍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8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全案包括前博達財務長賴哲賢、林世隆其餘16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到緩刑等刑度。

判決書指出,葉素菲違反證券交易法,以直接和間接方式,使公司從事不利益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造成公司重大損害,處有期徒刑9年,併科罰金1億800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3年的天數比例折算。

另外,葉素菲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侵占業務上所持有物,處有期徒刑6年,合議庭認為,合併兩罪判處葉素菲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1億8000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3年的天數比例折算。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