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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污染操作許可採高標 環局籲業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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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1日電)高雄市污染操作許可採高標準,非緊急狀態不得使用燃燒塔排放污染物,且須先取得環保局的操作許可,環保局今天說,燃燒塔使用審查日後將更趨嚴格,呼籲業者配合。

高市環保局副局長劉俊一指出,重工業群聚在高雄市,頗為密集,導致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過高,因此環保局在污染操作許可的核准上,非得採高標準不可。

他說,今後對工廠的製程設備、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監測設施及採樣設施的操作、檢查、保養及維護等使用紀錄上,將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劉俊一強調,市府將要求業者排污作業必須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即使已符合法令規定排放標準,但如有更進步、更低污染的防治技術,仍須採用,不能為省錢而犧牲環境品質。

他又說,現行環保法令雖未規定不能使用燃燒塔(Flare),但環保局認為,燃燒塔僅能將可燃氣體燒成二氧化碳、水蒸氣、氧化物,並非最佳污染防制裝置,因此除地震、天災、停電、起停爐等緊急狀況,平常的製程不能將廢氣導入燃燒塔,且還得先經過污染防治設備的處理,才能排放。

他表示,業者若有違規,將依違反「許可管理辦法」告發,市府以行政權訂定較為高標準的操作許可規範,除依據中央制訂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也依據相關防制空污操作許可管理辦法。

這項措施雖讓業者很「沈重」,但環保局強調,高雄人為了台灣經濟發展,已經犧牲很多,不能再走回頭路,即使會有「陣痛」也要撐下去,堅持高標準,將污染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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