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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景中巷拆遷戶補償案 延宕14年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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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延宕14年的台中市景中巷268戶拆遷戶補償案,13日在台中市議會再度列入議員提案與人民請願案進行審議,建請市府比照「經濟部水利署興辦水利工程使用河川及區域排水公有土地救濟方案協商原則」,編列預算予以適當補償,設法補救這些居民多年來流離失所的痛苦,在聽取完林永能議員等所提建議後,議長張宏年做出決議表示,請市府研議依法辦理,並於下次大會專案報告。

市長胡志強允諾,會請市府建設處、法制處等相關單位成立小組共同研議,他說,這件案子是84年在議會通過要拆除,會尋求適切法源,全力以赴幫忙景中巷268戶受災民眾解決問題。

據景原社區委員會陳情,景中巷內268戶,早在84年4月26前,就居住在中市北屯區水景里景中巷多年,相關戶政機關對當地住戶門牌也加以編排,各戶門牌編號也可將戶口遷入登記,稅捐機關對當地房屋也依法課徵房屋稅。

84年為配合大里溪整治工程,實施廍子地區區段徵收,景中巷因位居廍子地區,被要求無條件配合搬遷,後經當地住戶再三陳情,當時市長林柏榕曾允諾給予安置,但因補償找不到法源依據,迄今未執行。

97年10月22日,市府就景原社區委員會陳情,以專案報請行政院准予比照同水系頭汴坑溪工程用地非經許可占用戶給予補償的行政慣例,給予大里溪整治工程占用戶,也就是景中巷內268戶補償,該案由行政院責成經濟部依法辦理在案。

經濟部在97年11月21日回覆市府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興辦水利工程使用河川及區域排水公有土地救濟方案協商原則」,與景中巷違建拆遷戶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

為協助景中巷268戶拆遷戶爭取適當補償費用,本次議會臨時會,經議員林永能、曾朝榮、黃國書、王岳彬、蔡雅玲、楊正中、李中、陳成添等提案,強烈要求市府比照經濟部所提原則,編列預算予以適當補償,設法補救這些居民多年來流離失所的痛苦,該案同時獲陳有江等多位議員連署。
圖說:
左起議員:唐國泰、陳有江、林永能、陳誠添,對延宕14年的台中市景中巷268戶拆遷戶補償案,在議會連署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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