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比克灣性侵案受害菲女撤回對美軍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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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8日專電)三年前轟動菲律賓的蘇比克灣性侵案出現大逆轉,化名「妮可」的受害人在收下被告提供的10萬披索(相當於新台幣7萬元)賠償金後,撤回告訴並悄悄遠赴美國。

2005年11月1日,六名甫結束菲美聯合軍事演習的美國海軍陸戰隊隊員,在蘇比克灣一家酒吧結識22歲的「妮可」,後來「妮可」控告其中一名美國士兵史密斯在廂型車上對其性侵得逞。經過近一年的審判,史密斯被判強姦罪名成立,判處40年有期徒刑,並賠償10萬披索,全案仍在上訴中。

史密斯的律師團稍早前向高等法院遞交了一份仲裁協議書,指稱「妮可」已經接受了史密斯的10萬披索損害賠償及精神賠償,並附有收據。仲裁協議書中強調,這筆賠償純粹是出自於史密斯的善意,並不代表承認犯罪。

「妮可」在3月12日的宣誓證詞中說,當時她喝得酩酊大醉,已不記得事發經過。她坦承對史密斯有好感,因為當晚偕伴出遊之前,他們已經在酒吧裏跳過至少三次舞,因此史密斯在車上有越軌舉動時,她甚至可能有「歡迎的反應」,兩人有可能是「玩過火」而發生關係。

這名來自富裕家庭且畢業於菲國名大學的女子並稱,她不願受到「良心譴責」。

與此同時,「妮可」的律師巫書亞也向菲國媒體宣佈,「妮可」的母親已於16日告知終止她的法律服務,在問及「妮可」人在何處時,其母親答稱,「妮可」取得5年效期的美國工作簽證,已經飛赴美國。

雖然如此,巫書亞說,強姦罪是公訴罪,事主及家人的決定不影響法庭對案情的判決。

蘇比克灣性侵案當時在菲國激起強烈反美情緒,史密斯的羈押權之爭也被視為對國家尊嚴及主權的捍衛。此外,一些激進組織並屢屢利用此案要求菲律賓廢止菲美軍事互訪協定。如今,「妮可」的決定再度引起軒然大波。

輿論認為「妮可」一走了之的作法極不負責任,如果認為史密斯確有性侵情事,就應留下來告到底,因為菲律賓舉國曾為了她與美國對抗;如果史密斯是遭到冤枉,也應該親自出庭向法官說明白,洗刷被羈押3年的史密斯的罪名。

在美國的奧巴馬(亦譯:奧巴馬)總統上任後,菲律賓國內要求廢止菲美軍事互訪協定的聲浪又起,部份反對派立法人員也懷疑,「妮可」的決定是為了替蘇比克灣性侵案的和解鋪路,以消除對菲美軍事互訪協定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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