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很多人為何不積極舉報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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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洵華盛頓報導)一家官方媒體近期發表的一個網絡調查顯示,多數受訪者並不認為反腐敗與普通民眾有關。有法律界人士看到,雖然少數貪腐官員被網民曝光後遭到革職,但制度缺陷仍將是中國政府打擊貪腐努力的瓶頸。

新華社報導說,中國青年報社調中心近期通過某網站,以“你認為自己有舉報腐敗的義務嗎”為題,對3259人進行的在線調查顯示,只有40.1%的人認為自己有舉報義務,而認為反腐與普通公民密切相關的人,也竟只占41.1%。

這篇報導引述在中國人民大學工作的王浩的話說,“每個公民都應有舉報的義務與責任;但是舉報責任和是否舉報又是兩碼事,沒有合適的渠道,沒有所謂的證據,那舉報只是徒勞的。”

*認為沒用 擔心報復*

中青報社調中心的調查發現,受訪者要麼擔心舉報“石沉大海”(36.4%);或者擔心遭到打擊報復(34.9%)。還有少數網民認為舉報不會有結果(15.5%)或者不知道有效的舉報渠道(7.1%)。

*立法保護?有法不依*

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對新華社說,針對舉報的打擊報復現象普遍存在。他建議制定舉報法或者舉報人權益保護法,有效保護舉報人。

北京律師李和平則認為,這樣的法律或許有用,但他對於是否能夠做到有法必依存有疑慮。

李和平:“制定一個舉報法可能有益。畢竟,好比說當事人把舉報材料送到某一個部門,由某一個部門根據程序立案偵察。這個可能有好處。但你就是寫在紙上的這個東西,如果不執行,被權力部門扭曲了,同樣是沒有作用的。”

*要靠分權制衡和新聞自由*

李和平律師說,目前的問題是權力機構是在選擇性執法,在這種情況下,討論舉報腐敗的渠道要麼是在討論一個“偽命題”,或者至少也是在做表面文章。

李和平認為,防止腐敗的真正利器應當是權力制約和輿論監督。

李和平:“權力就是腐敗。任何有權力的人和有權力的部門,他(它)的傾向性就是腐敗。必須讓權力對抗權力、讓野心對抗野心,實行分權制衡、彼此制約,並且再加上一個『陽光』,就是新聞自由,才能夠最終去防止腐敗。”

但是從中國官員近期發表的言論,以及官方針對媒體採取的監管動作,無法看到當局有意願在李和平所說的防止腐敗的根本問題上做出改進。

中國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日前明確表示,中國絕不會實行西方那種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模式。輿論方面,中國從去年歲末起,則因打擊低俗網站而招致網民非議,認為政府是藉掃黃為名、行鉗制言論之實。

*網絡反腐讓一頂頂烏紗落地*

但是在中國還沒有完全放開對媒體控制的情況下,網絡這個相對自由的空間還是在監督官員貪腐方面起到了官方始料未及的作用。

過去一年裡,網民通過“人肉搜索”等方式揭出了一批貪腐官員。李和平律師所說的“陽光”,似乎透過網際空間讓一些腐敗現象得以曝光,同時也推動了當局對涉貪官員進行調查和懲治。

例如,去年被網民稱作“最牛房產局長”的南京江寧房產管理局原局長周久耕,就因為網民將其消費高檔香煙、戴名牌手錶的行為曝光後,經查收受賄賂而丟了官帽。揚子晚報最近的有關報導說,周久耕星期五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時被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取消網絡舉報實名制?*

新華社報導談到了網絡的反腐功效。這篇報導引述四川律師施傑的話說,全民反腐舉報氛圍的形成繞不開網絡舉報這一途徑。施傑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在今年“兩會”上曾經建議取消網絡舉報實名制限制。他認為,取消這個限制,會使網絡舉報受理不受限,也能實現對舉報人最大的善意保護。
 
關鍵詞:中國,舉報腐敗,網絡反腐,分權制衡,新聞自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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