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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案大對質 蔡銘杰:給珍的錢是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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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楊國文、林慶川、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扁案,昨天針對龍潭購地案傳訊蔡銘杰、辜成允和扁對質,蔡、辜兩人都證稱該案四億價款是買賣土地佣金,與吳淑珍先前所說政治獻金說法不同,但是蔡稱未和扁接觸過,扁也不知龍潭案過程,辜成允則說未和扁、珍接觸過或請求協助,說詞對扁、珍有利。

扁則在庭上質疑辜仲諒在龍潭案的角色,「我懷疑有一小組和收佣金有關」,他直指辜在此小組扮演重要角色,希望特偵組查清楚。

庭訊中,蔡銘杰說詞一再反覆,對於佣金從兩億變四億,先改說記不清楚是誰倡議,後來又說是和辜仲諒討論決定,也說辜成允首先提出龍潭土地納入竹科,不過,辜成允則指稱四億是辜仲諒向他說的。

二億變四億 蔡與仲諒喬定

蔡銘杰表示,最早是辜仲諒找他看有無買家,因該批土地大,辜仲諒就以一坪五萬,估出價值九十多億,他和辜仲諒找過吳淑珍介紹買主,提過仲介土地佣金是兩億元,原打算找到買主,給珍一億五千萬,剩下五千萬他和辜仲諒平分,但辜反對而作罷,兩人達成共識,若案子成功,兩億都給珍。

至於從兩億元提高至四億元,是他在辜仲諒的辦公室和辜仲諒商量,是辜提出的,希望找多一點人來買。

蔡銘杰說,他認為是辜仲諒與辜成允各負責兩億,後來蔡銘哲找他說珍請他到官邸說明,他告知珍已提高到四億佣金,後來辜成允給珍四億,並非政治獻金。

合議庭問蔡,珍拿辜成允給他的支付款,是否因促成龍潭案土地納入新竹科學園區?

蔡銘哲說應該是「對價」吧!引起法庭一陣騷動。

律師石宜琳追問「所謂對價是指佣金或後謝款?」蔡銘杰說「兩者意思一樣,土地仲介就是一筆佣金啊!」

律師問「既是佣金,為何要認罪協商?四億佣金蔡家姊弟怎麼分?」蔡銘杰感傷說,弟弟蔡銘哲接觸都是公務員,他自己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拿了八十九萬美金,和弟弟等於分贓,「我假如有錯,就要認」,「其他錢有分給蔡美利和蔡銘哲,因為姊姊從小照顧我們,非常辛苦」,接著表情痛苦,表示後悔,說「如果沒有碰這塊地,或許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了」。

下午辜成允作證時指,對於四億佣金,他認為是和辜仲諒一人分擔兩億,是依蔡銘哲指定帳戶匯四億,不知珍和此案有無關係。

辜說,辜仲諒後來拒絕出錢,認為沒必要,因辜仲諒賭2004年連宋會當選正、副總統,他只好自己負擔四億元佣金,但蔡銘哲說他重複,退還一億元,因當時有財務困難「我就收了」,可暫時解決財務問題。

扁庭訊時提到,檢察官吳文忠前天CALL IN到二一○○全民開講,談論扁案,扁說「十分驚訝」,認為吳文忠仍是現任檢察官,怎麼可以這麼做」。

吳文忠在政論節目提到,起訴扁和李界木部分都有漏洞,才需要陳致中認罪協商,因為一旦陳致中認罪協商,就可扣住吳淑珍,吳淑珍扣住後,就可扣住陳水扁!扁說,他被起訴是「不可承受之痛」!表示自己清白,龍潭工業園區要納入竹科,行政部門沒有人跟我報告過,「還沒有聽取李界木等人的報告,他們已經核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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