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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戰訓殞命遺族比照榮眷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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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4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兵役法第44條條文」及「兵役法施行法第46條及第47條條文」,戰訓或因公殞命者之遺族,將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照顧。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戰訓或因公殞命者之遺族,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由政府依相關法令妥善照顧,照顧事宜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並會商相關機關辦理。

國防部次長林於豹在條文初審時表示,修正案加強對軍人遺族及遺眷照顧,對鼓舞部隊士氣有所裨益,國防部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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