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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弊案頻傳督導不週 台監院糾舉2名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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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8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糾舉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主任羅定一少將、後備司令部後勤處長陳朝鑫上校,監院認為兩人身為主管卻對屬下嚴重違法失職無法防範,要求緊急調整其職務。

監察院調查軍中弊案,提出首波懲處名單,下午召開糾舉審查會,由監委余騰芳、李炳南、黃煌雄提案糾舉,經表決通過糾舉羅定一、陳朝鑫等2名將校。

這項糾舉為第4屆監察委員首度提案通過。會後,監院召開記者會,余騰芳表示,羅定一、陳朝鑫兩人身為主管卻對屬下的嚴重違法失職部分,未防範萬一,更在監院約詢時表示是因業務量繁多,對於官兵品德操守無法監督考核管教,力有未逮,監委因此提案糾舉。

余騰芳指出,最近看到報章雜誌報導,軍備局少將蕭治群在留守期間居然蹺班,顯見軍心渙散,軍中紀律蕩然無存。

黃煌雄表示,今天提出糾舉,只是第一步。至於未來案情調查方向,李炳南認為,還要看案情發展,假如在辦案過程中,察覺有類似情形,將再提案糾舉,要求國防部調整相關人員的職務。

糾舉案文指出,羅定一應督導所屬人員兢兢業業完成國家及上級所交付的任務,卻發生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規劃設計組長楊東山上校涉收受工程掮客林治崇賄款違法情事等。

此外,糾舉案文也表示,陳朝鑫應督導所屬人員兢兢業業完成國家及上級交付任務,但所屬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後勤處採購組長鍾永祥上校發生涉嫌收受工程掮客林治崇的賄款情事。

監察院認為,羅定一、陳朝鑫兩人對於所屬人員紀律鬆弛,法治觀念蕩然,行為嚴重違法失職,均難卸責,已不宜再任現職,兩人有予以調離現職的必要。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原本被糾舉人共計 3名將校,但經過表決,軍備局長陳立嘉中將以2票「成立票」對3票「不成立票」,未能通過糾舉。

該名人士表示,羅定一是以3票「成立票」對2票「不成立票」,多數通過糾舉;陳朝鑫則以4票「成立票」對1票「不成立票」,多數表決通過糾舉。

國防部在收到糾舉書後,必須在1個月內答復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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