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開始向住在收容所的工作家庭收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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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紐約訊)彭博政府正開始悄悄對有工作收入但租不起房而住在收容所的家庭收取房租。新政策的根據是一項1997年的紐約州法律,但是直到上星期前,這一法律一直都沒有實施。目前全紐約的收容所管理單位開始要求住戶們繳納收入的一部份作為房租,根據家庭大小和收容所住房的情況收取金額不等,但是不能超過家庭收入的50%。

凡妮莎-達科斯塔住在曼哈頓克林頓區的家庭旅店(Clinton Family Inn)。平時她在斯巴魯批薩店打工做收銀員,幾個星期之前在門縫下面發現一個通知,告訴她需要將每個月八百美元收入中的336元交納房租。

作為一個要撫養兩歲兒子的單親母親,她感到這麼收房租是不對的。因為她的收入還需要支付給保姆等等,她還在攢錢想要早些從收容所搬出去。

對此紐約官員表示新的房租要求早在2007年就開始有了,當時州審計當局要求紐約市返還240萬美元的州住房補貼,因為這些補貼只是提供給沒有收入的家庭。不清楚的是為什麼1997年的那項州立法直到今天才開始實施。

紐約市的情況確實不同尋常,這裏的房租比全美任何地方都更昂貴,導致更多家庭有工作卻租不起住房。

不過為無家可歸者維權的宣導人士表示新政策是懲罰性的,而且會起反作用。作為抗議,一些住在收容所的居民已經拒絕在表示已收到房租通知的回執單上簽字。

派翠克-馬基是「無家可歸者聯盟」機構的一名資深政策分析師,他說這項房租政策是不切實際的。他的觀點是:大多數住在收容所的工作家庭都是低收入者,如果他們能攢足夠的錢早些搬出收容所,租住一處自己的房屋將會是更好的解決方案。但現在他們的財政資源有限,向他們收房租只能讓他們在收容所呆的時間更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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