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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禁食遭北所懲處 暫停會客、放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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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還押台北看守所,還是持續禁食,只喝一點水,由於這已經是他第3次禁食,台北看守所認為他屢勸不聽,已經違反規定,13日祭出懲處,禁止他會客1天,停止放封3天,作為訓誡處罰,但陳水扁仍可律見。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13日表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14日將探視陳水扁。

北所在今年2月間陳水扁第2度禁食時就曾經表示,如果陳水扁再度禁食,不排除給予訓誡處罰,但陳水扁還是進行第3次的禁食,北所認為已經違反規定,因此祭出懲處。

羈押法中詳細規定被告進入看守所後應該遵守的規則,並規定違反者可準用監獄行刑法第76條的規定,因此所方認為陳水扁的絕食行為違背所內紀律,依規定應施以最重「停止接見1到3次」、「停止戶外活動1天到7天」的懲罰。至於律見是被告基本權益,所方依法不能限縮。

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認為,收容人會以絕食抗議,通常抗議司法的心意相當堅決。

扁辦秘書江志銘表示,原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預訂13日要來探視陳水扁,但因為得知停止接見1天,因此2人的探視行程已經取消,改到14日。

蔡英文13日中午透過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表示,她會評估最好的聲援方式,凸顯陳水扁的司法、人權等問題。民進黨高層13日中午受訪表示,陳水扁所涉司法案件,司法機關應該公平審理,但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延押裁定,因此黨中央發表聲明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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