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邓玉娇案:越办越像「奇案」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5月24日訊】5月23日,記者從湖北省巴東縣政府新聞辦關於「鄧玉嬌案」的最新情況通報獲悉,警方證實不存在鄧玉嬌被強姦的事實。通報說,鄧玉嬌及其母親和其他親屬對受委託律師不顧事實向外散佈「鄧玉嬌被強姦」一事感到非常憤慨。目前鄧玉嬌母親張樹梅已聲明與受委託律師解除委託關係。原因是受委託律師未履行好職責,沒有對委託人提供實質上的法律幫助,偏離了委託的方向。而在昨日下午,鄧玉嬌的代理律師夏霖告訴記者,昨日上午,警方已經封存了鄧玉嬌的內衣內褲,「但已經沒有意義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師會見完鄧玉嬌的當天,放置了10多天的鄧玉嬌衣物突然被鄧母張樹梅全部清洗,「根本沒辦法提取指紋和其他重要證據了」。(據5月23日荊楚網和廣州日報)

看了這些消息,真讓人一頭霧水。

律師稱鄧玉嬌明確表示案發時自己遭到了性侵犯,如果這一點屬實,那麼鄧玉嬌就可以擺脫牢獄之災,因為法律規定在面對正在進行的強姦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為而採取的任何防衛行為都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因此,「鄧玉嬌遭到性侵犯」被視為此案的一個重大轉折,公眾強烈呼籲警方趕緊取證。然而鄧母不僅對律師的行為「感到非常憤慨」,而且馬上清洗了女兒的衣物從而毀滅了證據。這是怎麼回事呢?

「偏離了委託的方向」,這個說法很值得玩味。也許,鄧母及其家人為了保全女兒的「名聲」而不願意讓世人知道鄧玉嬌曾被強姦過。可是,律師轉述的強姦應該是未遂的強姦,或者只是說鄧貴大表現出了強姦的意圖,因為要求提取的只是鄧貴大的指紋而不是精斑。未遂的強姦對鄧玉嬌的「名聲」能有多大影響呢?

再者,鄧玉嬌是否遭遇強姦不是誰說有就有的,關鍵要有證據。如果鄧貴大未曾觸及鄧玉嬌的胸罩和內褲,那就不可能提取到指紋。如果鄧母及其家人沒有聽到女兒或其他人說過強姦的事兒,或者他們確信女兒沒有遭受過性侵犯,那只管讓警方提取鑑定好了。如果提取的結果是一無所獲,那是證明女兒「清白」的最有力證據。而故意毀滅證據的突擊清洗反而讓人懷疑那些衣物上確實很可能有鄧貴大的指紋,不然,鄧母為什麼不讓提取呢?鄧母的行為,反而讓鄧玉嬌的「清白」永遠也說不清楚了。

更重要的是,鄧母及其家人知道「非強姦」意味著什麼嗎?此案的發展方向顯然有三種:一,鄧貴大強姦,鄧玉嬌正當防衛,結果應該是不負刑事責任;二,鄧玉嬌患有精神病,無正常行為能力,結果也可能是免予刑責;三,故意殺人罪成立,其結果可能是鄧玉嬌被處以重刑,甚至死刑。在這三種可能中,第一種應該是最有利於鄧玉嬌的。難道鄧母認為「曾遭強姦」比「患精神病」更不利於女兒的未來,甚至想把女兒送上黃泉路嗎?

不管事實如何,當事方都應該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努力。然而,鄧玉嬌及其家人的做法卻像是在「自殘」,這實在不可思議。

一起原本簡單的案子,越辦越像是「奇案」了。而越是離奇的東西,越是容易引人關注。這出「戲」往下怎麼演?讓我們都拭目以待吧!

(轉載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烈女刃淫官案輿論一邊倒 大陸媒體大戰公安
劉水:鄧玉嬌案是民間一次集體操練
易濤:至鄧貴大同志的表彰信
牟傳珩:網絡民憤叩響中南海大門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