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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審:馬英九違反人民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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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由於強烈不滿馬英九總統兩岸等政策,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昨舉行體制外的台北大審判「公審」馬英九,透過陪審團制度公開、公平審理馬英九是否叛國,凸顯扁案由少數法官審判引發的司法不公爭議。

扮演主審法官的陳達成律師最後下判決強調,馬英九「叛國」未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而馬政府與中國簽署相關協議未經台灣人民公投決定或立院議決,違反人民的自決權,未來的繼任政府可不予遵守。

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刑法權威蔡墩銘也到場,被詢及是否認為馬英九執政下,國內司法體系有不公的問題,蔡墩銘表示,這牽涉很多問題,這是個開放的社會,由人民決定公共事務是個好方法,公投應是個過程。

南社社長鄭正煜等人曾具狀向高檢署告發馬英九、江丙坤、連戰、吳伯雄等人,涉及出賣中華民國,但高檢署不予處分即予行政簽結,鄭正煜等人轉而向台灣人民自組的體制外「台灣人民法院」提出告訴。

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昨因此在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行公審馬英九等人的活動,開庭過程圍繞在馬英九是否叛國引發論辯,該會秘書長黃淑純說,他們不同意馬政府要將台灣送給中國,昨天人民法院的開庭也要告訴中華民國的法院應公平審判。

「主審法官」陳達成宣布開庭時,強調昨天「人民法院」的開庭是在創造歷史,告訴人北社秘書長李川信以及鄭正煜分別陳述馬英九涉叛國罪嫌,包括馬英九曾經宣稱見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時可以互稱先生,捨棄自己是總統身分,還有中國貓熊來台以國內互贈模式處理等。

現場並有戴馬英九面具的被告以「馬區長」身分出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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