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院判決荷蘭婦女不得養超過10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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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安荷蘭報導)6月24日,荷蘭最高行政法院(Raad van State)駁回住在菲仕蘭省(Frisland),聖安娜巴洛奇(Sint Annaparochie)小鎮的一位婦女的上訴。法院裁決該婦女必須交出她飼養的50隻貓,理由是這些寵物發出的氣味實在太臭,令人已難以忍受。

去年當地政俯接到鎮民的抱怨,曾對該婦女發出家中不得飼養超出10隻貓的禁令,否則每星期會被處以五千歐元的罰金。該婦女不服,上訴至地方法院,又被駁回,最終到國家最高行政法院進行審理。

該婦女對此判決非常憤怒,認為政府太不通人情,這期間已有四十隻貓因受到鄰居們的壓力逐一死亡。目前她還養有二十二隻貓,她是不會將其中十二隻貓放逐掉的。

歸根結底,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這些貓發出的臭味,是最大的罪魁禍首。(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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