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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直轄市 北市盼保障收入不少於6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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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5日電)因應縣市改制升格直轄市所涉財政分配問題,台北市政府已建請中央應儘速修正財劃法,並具體建議保障台北市收入至少不少於96年度原有收入609億元。

內政部23日審查通過台中縣(市)、台北縣、高雄縣(市)改制案,未來上直轄市數量將增加。台北市政府財政局今天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第3項規定「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時,其他直轄市、縣(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的總額不得少於該直轄市改制前」,明文保障台北市及其他地方政府收入。

另外,財政部去年6月4日提出的協商版財劃法修正案,將釋出財源963億元給地方,其中,保障台北市財源不少於基準年期收入(94至96年度平均值)約584億元。

財政局表示,近年來由於中央陸續修法減稅及經濟不景氣影響,台北市每年稅收減少約200億元;再加上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97年度起台北縣參與直轄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更造成台北市稅課收入嚴重損失,97、98兩年度累計財源損失達121億元,致台北市98年度歲入總額仍較88年度為低。

財政局官員說,在財政收入不增反減情形下,台北市需要較其他縣市多負擔直轄市的各項特殊經費,例如35所市立高中職教育經費每年約100億元、10所市立醫院經費約38億元等,造成台北市財政狀況日益困窘。

因應縣市改制升格直轄市所涉政府財政分配問題,台北市政府已建請中央應儘速修正財劃法,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落實地方財源只增不減原則,並已具體建議保障台北市收入至少不少於96年度原有收入6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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