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惜士街迫遷居民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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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余曉紐約報導)日前位於華埠東百老匯蘇域柏(Seward)公園對面的愛惜士街11號樓六戶居民被樓宇局(DOB)迫遷,四天後,難以忍受臨時安置居處之惡劣條件,這六戶居民紛紛投訴,希望有人協助儘快改善目前的艱難處境。

6月1日,在華埠工作組(Chinatown Working Group)舉辦的「華埠的未來」公聽會,幾位來自愛惜士街11號樓的耆老們坐在禮堂第一排,在當天討論到華埠可負擔住房的議題時,得到機會發言,向數十位與會者披露目前的困境。

在愛惜士街11號住了40年的77歲的溫石興率先發言,他投訴當天搬遷時間太短,因為「跑得太快,忘記帶藥出來,這幾天手腳都是腫著的。」他透露自己有氣喘,高血脂等多種疾病。

溫老先生的女兒溫月娟站出來幫助父親發聲,她說,新的住處是一個工作室(Studio),她和父親得到了120平方尺的面積,十分狹窄擁擠,廚房只能站一個人,在僅有的一點空地上,兩個人一東一西睡在地上。原來的傢俱根本就搬不進來。

溫月娟說﹕「父親年紀大,老人家起身站立,需要把住東西支撐他的身體,在地上,沒有把手之類的,對他很不方便。」她又補充道,「對我而言,沒有隱私權。」

溫月娟介紹,愛惜士街11號樓是1969年政府租金管制和租金穩定的樓房,目前六個住戶大都是年歲大的老人家,樓宇局(DOB)在5月27日給住戶發出的遷出令只有英文版本,住戶都不知道上面寫的是什麼。據悉,臨時住處是由房東所安排的。

溫月娟說,2007年就說房屋有問題,但房東不維修,拖了二年後,就突然被趕走。她認為,這是房東欺負住客的表現。不但房東有問題,樓宇局和房屋保護和開發局(HPD,簡稱房屋局)都有問題。她透露,房東是一名猶太裔希臘人。

曼哈頓第三社區的幾位成員認為,需要立法禁止樓宇局和房屋局作這種強迫搬遷,樓宇局有權利執法(enforcement),但這種執法若可能置人於死地的話,就有問題了。

中華公所主席于金山認為,這是一個「惡房東」鑽法律空子的例子。樓宇局和房屋局發出危樓警告,要求房東維修,但房東不去維修,拖到最後一分鐘,故意讓樓宇局和房屋局趕走房客。

據悉,愛惜士街11號樓迫遷事件發生後,華埠市議員郭亞倫和亞平會在現場協助溝通,六住戶也一直有律師代理此案,但愛惜士街11號居民面對臨時居處的惡劣條件,同時不知幾時搬回原處,備感無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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