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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醫師取財 男子一審遭判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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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7日電)去年1月間郭姓男子以跑路為由,寫信並寄玩具子彈、手榴彈向3名整形醫師恐嚇取財,經醫師報警後遭逮捕。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再上訴。

郭姓男子曾有多次強盜、強盜擄人勒贖醫師的前科,部分案件審理都還沒有定讞,去年1月間,他在家中寫3封恐嚇信,恐嚇曾經被他強盜過的兩名醫師同診所的其他3名醫師,內容包括「小弟是通緝重犯,在多個檢警單位查緝下,想請醫師資助小弟少許逃亡費用。」

恐嚇信中並限時要求醫師匯款到某帳號,並附上裝有無殺傷力子彈、手榴彈,恐嚇醫師「一旦醫師未資助小弟,這二樣東西將會改裝有殺傷力,想必這後果醫師明白,小弟已身背重案,不怕多加一條」等話。

郭姓男子將恐嚇信由不知情的計程車司機,送到這些醫師的診所,3名醫師收到信件後,由助理向警方報案,並由警方偵破移送台北地檢署起訴。

台北地院認為,郭姓男子時值壯年,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所需,卻以恐嚇方式想要得到不法利益,並參酌他的犯罪手段是以曾經強盜過的醫師或同診所醫師為目標,利用他們身體自由曾遭嚴重迫害的經驗,讓被害醫師心理產生恐懼不安,想要以此方式使醫師就範,犯罪方式甚為惡劣,且影響社會治安頗鉅。

判決書中指出,郭男犯罪後於偵查中還否認犯行,直到台北地院審理時才承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但因被害人接獲信件並未交付財物,尚未造成實質損害,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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