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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石化開發案 環評小組決定二階段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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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9日電)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今天審查國光石化園區新址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環評委員認為該開發案對用水、生態影響大,但說明書卻未詳盡說明,討論後決定須進行嚴格的第二階段環評。

對專案小組委員的決定,在場聆聽的國光石化公司董事長陳寶郎未表示異議。他表示,國光石化園區開發案是為了幫助台灣的經濟發展,但不能破壞環境,國光石化公司會依據法令及環評委員指示事項修正環評說明書,循相關程序接受第二階段環評,不會因此撤案。

原擬在雲林麥寮地區開發的國光石化園區,因無法提出對空污、用水及生態維護等問題的有效解決方案,加上環保署環評大會去年2月決議需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開發時程受阻等因素,在經濟部工業局積極介入下,國光石化園區擬另擇彰化縣西南角(大城)工業區新址開發,環評專案小組上午第一次開會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

根據環境影響說明書規劃,國光石化公司將使用西南角工業區土地、開發工業港共 2245 公頃土地,分兩期投入約新台幣 8000 億元資金,開發煉油廠、乙烯輕油裂解廠、芳香烴廠,帶動超過 40 座石化中下游工廠,創造超過7000個就業機會。

不過,對於環評委員、環保團體關切的空污減量、用水、海域地形、健康風險評估、生態多樣性維護及廢棄物清理等項目,說明書都僅以模型推估方式取得數據。

以空污減量為例,說明書評估國光石化園區設立後,每年可能因此增加近 1200 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規劃減碳手段卻以彰化縣環保局執行移動污染源、印刷業污染源及工業局輔導減量充數每年約 16 萬噸,不過,卻完全未說明計算、盤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基準何在?也未說明減量成效如何推估得來。

環評委員批評,國光石化園區新址開發對環境影響重大,但開發單位卻沒有詳盡說明,也沒有進行水工模型試驗、居民健康風險評估等實際作為支持推估數據,甚至沒有評估用水問題。

部分環評委員主張全案退件,但經綜合討論後,環評專案小組最後決定國光石化園區開發案需進行嚴格的第二階段環評。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表示,依法令規定,國光石化公司需將環境影響說明書分送相關單位,並完成舉辦公聽會、公開環境影響說明書資料等前置措施,才能再向環保署申請召開第二階段環評審查範疇界定會議,「最快3個月後才能再召開環評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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