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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身障法新制上路1年 庇護工場關6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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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16日電)身障法新制實施1年,各庇護工場因成本激增難以經營,已有64家關門。伊甸基金會庇護事業處長謝清桂表示,所屬6家庇護工場的年經營成本增加新台幣500多萬元,全賴捐款苦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96年7月修正公告,97年7月實施,謝清桂今天表示,新法中規定,庇護工場的學員必須改以員工聘任,且需增加員工勞保、健保、退休金的提撥,並應繳交營業稅、房屋稅、土地稅等稅目,不再享有稅賦優惠。

謝清桂表示,97年7月修法通過實施前,全國原有153家庇護工場,但今年6月竟僅存89家,大多是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醫院等經營。新法實施後,相關規定導致經營成本激增,成為壓倒庇護工場的最後一根稻草,無法再安置低產能身心障礙者。

目前伊甸基金會在各地經營6個庇護工場,包括打字及清潔工作隊、烘焙工場、縫紉工場及輪椅組裝工場等,共聘用庇護性就業者約180人。

謝清桂說,每名員工每年的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金額約為2萬5千元至3萬元不等,庇護工場年成本就增加500多萬元,去年的經營成本比過去增加16%,員工休假及旅遊、獎金等福利,都是沉重的經營壓力。

不過,他強調,庇護性就業者大多來自弱勢家庭,有勞、健保等福利,確實減輕庇護性就業者不少壓力,但是庇護工場確實撐得很辛苦。

身障新法已將庇護工場列入政府優先採購方案單位,但謝清桂表示,社福機構及社福附設機構也同列入政府優先採購單位,但兩種機構都是以日間照護中心方式經營,透過學員職業陶冶模式生產,成本較低,在競標時,擁有低價得標條件,而庇護工場難以在優先採購方案規範中獲得優勢。

謝清桂說,伊甸基金會庇護工場大多以薄利多銷的方式營運以爭取業績,為照顧低產能身心障礙者,還是要苦撐下去,目前大多仰賴基金會捐款資助;若政府期待庇護工場成為自給自足的經濟體,必須協助健全經營環境,提供完善補助、輔導經營的支持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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