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算自殺」法輪功最先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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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丁誠綜合報導)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下令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大陸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十年過去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絲毫沒有放鬆。近期,在北京和江西兩地,發生了兩起備受質疑的法輪功學員「自殺身亡」案例,家屬懷疑該兩名法輪功學員都是被警察毒打致死的。

北京公安稱孫敏「跳樓身亡」 家人質疑


孫敏

內蒙古法輪功學員孫敏於2009年4月末在北京失蹤,家人在幾天後接到北京豐台公安分局的通知,稱孫敏「跳樓身亡」。但家人在發現孫敏屍體傷痕纍纍後,質疑此說法。屍檢所人員也稱孫敏屍體與跳樓死亡的特徵不符。知情人士透漏,孫敏在出事前曾被公安抓到派出所。

據明慧網報導,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孫敏與丈夫武陽(又名武志軍),為躲避當地中共人員的騷擾與迫害,流離失所到北京,居住在豐台區角門。2009年4月22日上午約九點多鐘,武陽在宣武區某鞋城發放「神韻晚會」光盤,被保安抓捕到宣武區牛街派出所。

兩天後,赤峰的家屬發現武陽與孫敏失蹤,到北京各公安局查找。2009年4月28日,北京豐台公安分局給孫敏的家屬發了「死亡人員通知函」,聲稱:「2009年4月23日1時30分,在北京豐台區角門西裡晨新園小區19號樓南側樓下發現孫敏高墜死亡。」

孫敏家屬表示,僅從涉案各方所給出的時間,孫敏的死有著諸多疑點。豐台公安局的「死亡人員通知函」稱:「2009年4月23日1時30分」 「發現孫敏高墜死亡」;司法鑑定所的「屍體檢驗報告書」中稱:「委託時間:2009年4月22日」。從這兩個時間來看,孫敏還沒死亡,司法鑑定所已在那裏等待給孫敏作死亡鑑定了。

5月6日,家屬到豐台區見到「死亡人員通知函」中的聯繫人王增斌。據王說,孫敏死亡之前的事是宣武區警察操作的,孫敏死亡後,他作為管片的公安局警察被叫去現場的。他說宣武區警察4月22日晚上22點到23點間來到武陽與孫敏的住所,敲門後孫敏開門,發現不認識就關上了門。約10分鐘左右,宣武區警察在樓外發現孫敏已墜樓死亡。


孫敏、武陽與女兒

家人見到孫敏的屍體,發現屍體的特徵與「屍體檢驗報告書」的內容並不一致,他們發現屍體身體、頭部、肩部、頸部、腕部、手都有傷痕,屍檢報告並未提及,只說有幾處挫傷。

屍檢所人員:跳樓死亡的特徵不是這樣

據屍檢所不願透漏姓名的人說:「這屍體不是從五層樓上跳下來死亡的,跳樓死亡的特徵不是這樣。」連普通的技術人員都說:「憑我們在這裡的經驗,一看就不是跳樓而死的。」

孫敏的屍體被放在屍檢所的冰櫃裡,冰櫃是抽匣狀的,往外拉時,只能拉出一半,再多拉時就會使外邊的部份過重,整個抽匣可能從高處掉下來。所以,家屬看屍體時只能看到上身的前側,後背與下身都無法看到。

家屬在剛見到屍體時趁有關人員不注意照下一些照片。孫敏屍體上結了一層冰霜,像蒙了一層白紗,凹陷部位還積下 一堆霜,很難看清真實的表部傷痕。 儘管如此,家屬透過冰霜,發現僅能看到的上身前側有好多處傷:


孫敏遺體

一、前額:從左到右分佈著呈三角狀(Λ)的血口,分佈均勻,每個「Λ」型傷口間隔約1.5公分,像頭部被箍上電刑具產生的摳到肉裡的傷痕,傷口有滲出的鮮血,整個前額都分佈著這種傷。

二、頭髮:平時總是紮著馬尾辮的頭髮,已無髮結,蓬亂,明顯被揪拽過,無法理順。

三、頸部:前頸部有大面積的青紫色傷痕,像被掐過或被勒過;右耳後還分佈著許多像被電棍電擊後的破皮、出血的小血口。

四、肩部:右肩部有大面積的青紫色傷痕,像被鈍器擊打過,連著後背,到底有多大面積,後背無法看見;

五、手部:右手腕部有明顯的勒傷,像手銬箍銬的痕跡;整個手都變了顏色,青、紫、紅相間。

六、上身與前側:表皮散佈著鮮紅色的片狀的痕跡,像是電棍電擊後留下的傷痕。

七、上肢:兩上肢雖然靠近軀幹,使肢體被放入長方形的冰櫃裡,但兩隻胳膊不挨著身體,連手都是懸起來的,像被吊掛過。

在給屍體穿衣服那天,屍體被抬出,家屬想照全身、前後的照片,但有關人員堅決不許。

據知情人士透漏,2009年4月22日警察抓捕武陽後,宣武區公安也把孫敏抓到派出所,在當日下午三到四點鐘開始對武陽訓話時,孫敏在其他房間也被逼問。

湖北610稱付自明「跳火車身亡」付家屬二十萬封口費


付自明

湖北省監利縣居民付自明因為修煉法輪功,於2009年4月17日在福建被抓捕,並在被監利縣610押回湖北途中離奇死亡。610不讓付自明家人靠近他的遺體,並把遺體倉促火化。同時610讓付自明工作單位賠償付自明親人20萬,讓他們承認付自明是跳火車身亡的。

據明慧網報導,付自明於1975年出生於湖北省監利縣程集鎮的一個農民家庭,有姐姐和妹妹各2人,付自明排行老三。付自明從小體弱多病,一次高燒之後,得了肺炎而長期咳嗽。他在就讀於中南財經大學期間(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以後,他無病一身輕。1999年中共打壓法輪功後,付自明曾被警察多次非法抓捕關押,並在獄中遭受酷刑對待。

2009年4月17日,付自明隨單位去福建武夷山風景管理區旅遊。旅遊期間,付自明在風景區講法輪功真相,並用蠟筆在石頭上、竹子上、賓館裡寫「法輪大法好」等字,被賓館人員舉報而被抓到武夷山風景管理區派出所,隨後被關押在武夷山看守所。

4月20日,監利縣610副主任姜昌洪帶4人,再加上付自明單位監利縣郵政局派一個人,共5人一起去福建押送付自明回監利。當時,付自明的妻子強烈要求隨車一同前往,但遭姜昌洪的拒絕。

4月22日,監利縣610突然通知付自明的家人:付自明在從福建押送回湖北途中,路經江西時身亡。付自明的妻子、父親、妹夫還沒從悲哀中回過神來,就被監利縣610強行一車拉往江西。

在江西,監利縣610威逼付自明的親人承認付自明是跳火車身亡,並強迫他們簽字。付自明的親人不接受付自明死於跳車身亡,拒絕簽字。

隨後,付自明的其他家人也趕來江西。本著讓死者盡早安息的傳統,家屬最終簽了字。付自明的親屬們不被允許靠近付自明的遺體,只能在離火化爐口幾米處遠遠觀看他的遺體被火化。付自明的遺體正面躺著,頭部被布蓋住,家屬只能看到露出的肚子,其它部位不能看到。後來據知情人告知,付自明眼角用膠布粘著,背部和腰部有被打的痕跡。

4月24日晚,監利縣610和郵政局通知付自明的親人到縣郵政局接骨灰盒。付自明的母親、姐姐、姐夫、妹妹、妹夫等人都去了郵局。隨後,他們被車拉到長江假日酒店軟禁,與外界斷絕了一切信息往來。這期間,監利縣610分別對家屬做所謂的「工作」,勸他們承認付自明是跳火車身亡的。監利縣610說要單位賠償三、四萬了結此事,付自明的家族人員多次與有關部門協商,最後決定由縣郵政局賠償付自明親人20萬。其中,江西鐵路部門拿走2萬,付自明親人實得18萬。

據悉,付自明的妻子及幼子終日以淚洗面、艱難度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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