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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投資型保單課稅 美國商會:恐有適法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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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4日電)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將改課個人綜合所得稅。台北市美國商會保險委員會今天對此表達失望與反對,認為將扼殺台灣保險業發展,也將引發適法性爭議。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天決議,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將改課個人綜合所得稅,要保人與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受益人不屬於同一人時,也將課徵贈與稅。

對此,美國商會保險委員會表示,從消費者角度,投資型保險商品提供額外且透明財務安全保障,可避免保險公司經營失敗、喪失清償能力等風險,若財政部接受賦改會決議,將剝奪消費者對財務安全保障的選擇權利。

美國商會保險委員會表示,國際市場上,具保險功能的投資型保單,與傳統壽險享有相同的稅負規定,根據國內金管會規定,投資型壽險商品的壽險保障,也須符合最低比率規範。

美國商會保險委員會主張,任何對保險商品稅負政策的改變,都須由立法程序處理,否則將違反「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及「保險法」等規定。

美國商會保險委員會呼籲財政部,重新思考賦改會提案,並採取適當行動,規劃較能符合台灣高齡化市場退休需求的稅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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