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正虎第七次回國闖關的紀實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8月8日訊】2009年7月31日,我進行第七次回國闖關。前三次我的回國行動因遭受美國西北航空公司的阻擾,致使我無法抵達國內,這次決定改乘全日本航空公司的航班回國。當日下午4:00到達日本成田機場,準備乘晚上18:10起飛的NH0921航班,不知什麼原因航班延遲起飛,晚上20:30左右抵達上海。我非常高興,當晚又可以住宿在自己的國家裏,感受祖國的氣息,與不可一世的上海權勢者直面交鋒。誰阻擾我們回國回家,我們就向誰挑戰,向誰討回中國公民的回國權。

一、 驅逐出境的中國公民

飛機停靠後,機艙門一打開,前排的乘客們紛紛起身向前走動。我的座位42H,最後倒數第三排,離機艙門最遠,排隊最後。我邊走邊打手機,給兄長通報一聲,向其他朋友問好,大家都不知道我今天回國。我清楚,機艙門口有警察等我,見到他們,我就無法再與外界聯繫了。我這次事前沒有發公告,誰也不通知就突然回國了。或許,我是給國內當局一個面子,我的回國公告令他們尷尬丟醜。或許,我也不忍心上海這些市民每次如此辛苦地遠道而來浦東機場接我,還要受到警察的打壓。

我走到機艙口,就看見等候我的幾位警官。我們彼此已熟悉,都知道對方的來意,見面就像老朋友一樣地問候一下,一位邊防警察上來輕輕挽住我的左手,跟隨他們走出與飛機聯接的通道。通道口又有十幾個人等候,邊防警察穿制服,其他警察都是便服。我的出現,他們也活躍起來,有的拍照、有的攝像,前面開路,後面守衛,但是氣氛已沒有上次那麼熱烈而緊張,「卡擦、卡擦」的聲音也不頻繁了。其實,以後一兩個人來迎接我就可以了,這樣可以節省納稅人的許多錢,我不是恐怖份子,沒有他們領導想像的那麼可怕,是一個要求回國回家的普通公民。

很快我們走進我熟悉的會議室,在這裡我已好幾次被搜身查物。室內有十幾位穿制服的警察,其中有幾位坐在裡面的一間。我一進門,就被安排坐在沙發椅子上,兩位警察有模有樣地站立著向我宣佈法規第幾條第幾款,意思就是他們要依法檢查我的人身及物品,請我配合。我馬上起立讓他們搜身,並對他們說:「你們按法律程序辦,我樂意配合。行李都在這裡,你們慢慢仔細地檢查吧。這次我特意少帶一些東西,讓你們檢查時方便一些,可以少用一些時間。」這些東西上次都檢查過,但他們還要例行公事,每一件每一頁要拍照攝影。筆記本電腦是他們最感興趣的物品,裡屋的警察就在折騰電腦、優盤、電子辭典這些玩意兒。

我坐在沙發上一邊喝警察送的瓶裝礦泉水,一邊欣賞他們的檢查工作。刊登蘇靈《馮正虎回國》一文的這期新華時報,我隨身帶著。警察對文字東西特別感興趣,一看到蘇靈的文章,又是複印,又是拍照攝影,一定會報送領導審閱。他們檢查完畢,要求我在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浦東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檢查筆錄》(編號:0550007950)上簽字。檢查筆錄記載的內容如下。檢查時間為2009年7月31日20:50至21:10。檢查對像:馮正虎的人身及行李物品。檢查人員:浦東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審查隊民警瞿向東(人民警察證:035391)、奚葉(035334)。檢查過程及結果:在檢查過程中,被檢查人情緒穩定,配合檢查;未發現其他可疑物品及證據材料。我在檢查筆錄上簽名,並抄寫了一份留下。警察還要求我在檢查記錄上蓋手印,遭到我拒絕,我要求他們出示相關的法律規定,後來警察的領導示意不要蓋手印了。

我還向邊防警察的領導投訴:「上次我回國時你們檢查後歸還我的東西未清點,結果上飛機發現我筆記本上抄錄邊防警察檢查單、記載國內通信地址的頁面被撕掉,記載通信地址的小本、一本收錄國內律師名片的名片簿也不翼而飛,電腦的數據被刪除。邊防警察認為,他們肯定不會幹這些事。我相信他們的保證,並對他們說:「我知道國內的情況,現在穿制服的警察還是規規矩矩的,但是脫下警服的人就無法無天,會做這些偷偷摸摸的事,肯定是晚上看守我的便衣警察幹的。其實,他們沒有這個必要,這些東西檢查時已經複印拍照,他們需要問你們拿就可以了。這些人或許是心態不正吧。」邊防警察笑著不作回答,大家心裏都明白。

接著,這群邊防警察的領導余警官(人民警察證:034253)又一次向我宣佈:「根據上級領導指示,還是不讓你入境回國。」我問他:「你這個上級領導究竟是誰?這樣重大的處罰怎麼可以空口無憑,連一張正式文書都無法出示呢?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他也無法答覆,只是苦笑。我知道,與這些警察論理是無濟於事的,他們沒有權力去糾正上級領導的錯誤,他們需要拿工資養家餬口。我又一次被移交給便衣警察監管,等待明天被遣送回日本。全世界都懵了,我究竟是中國國民,還是日本國民?

二、回國回家—媽媽的呼喚

當晚21:20分左右,我走出搜查物品的會議室,就有三位黑衣人來接我。一個人開路,一個人在我左邊挽著我的左手,另一個人在我右邊挽著我的右手,夾著我並排同行。下樓後上了警車,我坐在後排夾在兩個黑衣人中間。我坐的警車後面,有兩輛警車、一輛麵包車跟隨,一同駛向浦東機場內部的賓館。其中一輛警車的標記是邊檢,另一輛警車的標記是市局,表示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與上海市公安局在共同行動。此時,看守我的便衣警察是隸屬於上海市公安局。

我一路行走,攝像師跑前跑後的陪伴,這批人一直護送我到上次回國住過的同樣一間客房內。我一進房,就打開手提箱,取出在日本機場上買的瓶裝飲料、日本點心、一本書,洗一下臉,倚靠在床上休息,看書喝飲料吃點心。我熱情招呼這些警察也來嚐嚐這些異國風味的小點心,但是他們不肯嚐味,或許是他們的紀律吧。其實,我與這些警察的領導的領導有矛盾,正在針鋒相對、寸步不讓,但與這些普通的警察一直友好相處,我尊重他們的人格,理解他們執行公務的難處,除非個別故意刁難、折磨我的警察,我就會動用我的智力、關係及法律手段讓他嚐足苦頭。

這次三個黑衣人也是寸步不離,但是這些人明顯不如上次的黑衣人那麼專業,動作規範,不看電視、不睡覺,與被看守人保持距離又寸步不離,而且長相衣著很精神,黑短袖黑褲子黑皮鞋,一副訓練有素的派頭。這次的黑衣人有點冒牌,穿著印著品牌商標圖案的黑短袖,不是黑皮鞋,而是黑跑鞋,坐在床邊上腿不由自主地一直抖動,一幅吊兒郎當的腔調,看上去不像正宗的特警,不是國保警察,就是保安公司借來的保安人員。他們坐著陪夜,肯定忍受不住。深夜裡,三個人輪流在另一個床上睡覺,其他兩人在看電視,一直播放到早上,有不少精彩的電影,我睡了一會兒也索性起來與他們一起觀看電視。

晚上22:30,國保警察老沈來看望我,當然是領導指派他來的。我們彼此問候後,就進入主題對話。他問我:「我們找了你妻子、哥哥都談過,你妹妹最近回國,我們也與她談過,讓她們勸勸你。她們怎樣告訴你的?對你不能回國的問題有何看法?」我回答:「她們告訴我的,與你們與我談的內容一樣,也是這些老的東西翻來覆去。我們家屬的態度很明朗:回國回家,全家支持;賣國投敵,一致反對。」 其實,老沈、所有的警察以及躲在背後發號施令的領導只要回家問問他們的媽媽,就可以知道我所有親屬的態度,媽媽肯定會說:天下哪有不讓孩子回家的道理,孩子不聽話,回家可以處罰。

老沈說:「我們已經看到支持你回國的公民呼籲書,還有法律意見書徵求意見稿。有的部份寫的還可以,有的部份寫的不妥。」我說:「是的,你們的領導肯定不滿意的,我在批評他們。這個與理與情與法都相背離的事肯定做不長。我希望,上海的領導現在改錯還來得及。」老李說:「你懂法律,但你搞錯一個關係,是邊防站不讓你入境回國,邊防站不屬上海管。」我告訴他:「我知道,邊防站不屬上海管,但上海當局要指使邊防站禁止我入境回國的事也是很容易做到的。你們的說法欺騙外國人可以,但我這個長期在國內生活的人是不會被矇騙的,我瞭解我們國家的特色,知道地方當局的權勢。你們可以把我從北京綁架到上海,非法拘禁四十一天,而且沒有任何法律憑據。如果按正常的法律思考,地方當局敢做這樣嗎?按照法律,我們的法院都是獨立的,但是事實上地方當局都在指使法院違法。例如,法律規定法院受理立案七天限期,但是民告官的案子,法院會永不理睬。沒有多少在外國的人能看懂中國的實況。」

老沈關心的問題很多。我狀告航空公司的訴訟,日本法院是否已受理?我是否參加熱比婭來日舉辦的會議?我是否已向北京中央上層寫信控訴這起事件?等等,我都如實一一回答。與我談了一個小時左右後,他就離開了,我繼續與三個黑衣人做伴,睡覺休息。雖然我與母親、妻子不能相見,但我們的距離已很近,同在一個上海市,在今晚的夢中相聚吧。

三、 日本航空公司能保持中立嗎?

第二天上午9:00左右,一位航空小姐在邊防警察的陪同下,來到我的客房,拿著一張登機牌,對我說:「馮先生,這是你的登機牌,9:50分登機,座位11A。你確認後,我先撕去的這小半張,其餘部份登機時他們會給你的。」我說:「知道了。這張回程的機票也算我自己買的吧。」我這次回國的機票是雙程票,機票上確認的回日本日期是8月7日。現在,上海邊防警察強迫讓我提前回日本了。

機場地區下著傾盆大雨。上午10:10左右,在十幾位警察、三輛警車的衛護下,我抵達機場內的登機通道門口,旁邊停著等待起飛的全日本航空公司NH0922航班。兩位黑衣人左右挽著我的手從警車裡出來,我站在登機通道門口向圍觀的許多警察、機場工作人員,對著攝像機再一次聲明:「我是被強迫離開中國的。上海當局應當立即糾正錯誤。沒有理由、沒有法律依據,隨意禁止一個中國公民、上海市民回國回家,這是違法犯罪。我還要繼續回國。」上了登機通道的樓面,昨天向我宣佈禁止入境的余警官把我的護照、一張NH0922航班的登機牌交給我,告知兩位黑衣人只要送到機艙門口就可以了。我是最後一個上飛機,不久航班就起飛了。

我是第三次乘全日空的航班。第一次是6月7日,也是我第一次被上海當局禁止入境回國,警察用全日本航空公司的航班強制遣送我回日本。我至今還不清楚,上海當局為什麼要利用日本航班,而不是用運載我回國的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而且用日本航班在漆黑的夜晚裡把我拋棄在一個遠離東京而陌生的日本關西機場上。是否讓我這個中國知名的維權人士去憤怒日本?的確,我一回日本,就向全日本航空公司的總經理提出書面投訴,指責全日空公司違背國際公約及航空公司關於辦理登機手續的規定,協助上海警察非法強制送我回日本,並要求追究責任。後來,全日空公司的部長親自覆函:全日空公司上海浦東機場的工作人員當時以為是經過我本人同意,自願回日本乘全日空航班的,並請我諒解。全日空公司的辯解理由不存立,但態度很誠懇,我就沒有繼續追究它的責任,也沒有為難它。

我清楚中日關係,更知道中日兩國民眾的情緒,所以我在這起將會牽連日本的中國公民被禁止回國的事件中謹慎出牌,保持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不會像上海當局如此荒唐的極不負責任的胡亂作為。我一至六次回國闖關都沒有動用日本航班,現在要啟用日本航班了。全日空公司對我這個特別乘客也很謹慎,我的姓名已在它的客戶系統裡備案了。7月31日下午,我乘NH0921航班辦理登機手續時,服務員小姐把我護照一掃瞄,就出現警示信號,停止辦理登機手續,她就電話通知上級,並讓我們等著。不久,當班負責的女士來了,請服務員小姐繼續辦理,並禮貌地向我們致歉,最後將登機牌交付我們。8月1日上午,浦東機場的全日空服務員小姐親自上門,讓我本人確認回程的登機牌,而沒有容許上海邊防警察擅自代辦。

全日本航空公司是否能保持中立?還要看下一次。我不知道,上海當局是否已經給它壓力,要它也像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美國西北航空公司一樣配合上海當局侵犯中國公民的回國權呢?但是,現在這盤棋已越來越明朗,日本公司應該不會自找麻煩。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美國西北航空公司將要在日本被起訴,日本的國土交通省(相當於中國的交通部)已立案調查,它們醜聞也被日本的主流媒體廣為報導;美國西北航空公司在成田國際機場的大庭廣眾之下被我們抗議譴責,它的違法行為還要接受美國本土民眾的譴責與官方調查;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行為也是違反中國法律的,它也會受到國內官方部門的調查與民眾的譴責。

企業不顧企業倫理,甚至違法投靠政府部門,是為了謀取更大的商業利益與經營方便。但是,現在這些傷害我的企業已暴露醜行,他們不再會從上海當局這裡拿到好處,政府方面會把責任推卻得一清二楚。這些商人想拍中國地方政府的馬屁或懼怕中國政府,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們也不想一想,連中國政府都怕得不敢讓他回國的人,他們可以欺負的嗎?可以以此來邀功的嗎?這是一個會拚命的人,而且是得到中國民眾與法律支持的人。實際上,中國法律制度已基本建立,民眾就是利用法律抵抗官府的侵權與壓迫,現在的中國已是官怕民。與中國交往的外國公司應當依法經營、保持中立,才可以順利運營,否則麻煩不斷。

我還會繼續一次一次回國闖關。我的回國行動不僅是為了我個人可以早日回國,而且還向全世界表達了中國公民的意願:中國是中國人大家的,回國回家是中國公民的基本自由權利。我已在致美國總統奧巴馬的信中寫道:「我爭取回國的行動不僅僅表明我有勇氣,更重要的是表明我對中國發展前途的信心,對法律的信心,對人權價值觀的信心。」我深信,回國闖關的次數已不會很多,不久我就可以入境回國。

2009年8月7日東京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侵犯人權在中國愈演愈烈
馮正虎被禁止入境的事件報導
馮正虎返國 上海禁止其入境
快訊:中共再拒馮正虎回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