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禁網路非法下載 最重罰三十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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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訊】〔自由時報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備受爭議的法國打擊網路盜版法案22日由國會拍板定案,此法對於在網路非法下載版權檔案的人訂出禁止使用網路一年的懲處,被稱為全球有史以來最嚴格的保護網路著作權法案。

也可罰坐牢2年、禁上網1年

法國國會兩院聯席委員會22日以兩百五十八票贊成、一百三十一票反對,通過這項法案,現在只等總統薩科茲簽署生效。原本的版本因其中有關新成立一「網路著作流通暨權利保護高等署」(HADOPI )有權調查網路侵權行為並做出懲處的條文,遭法國最高司法機關憲法委員會反對,22日通過的是修訂版,將執行權力轉移到法院。

此法對非法下載電影、音樂、電玩等的網路使用者訂出「三振條款」,又被暱稱為「三振法」,即先以電子郵件和掛號信警告兩次,屢勸不聽者,第三次警告時將被法官下令禁止上網最多一年,還可能被重罰三十萬歐元(約一千四百三十二萬台幣 )或坐牢兩年;疏於約束小孩下載盜版檔案行為的家長、以及因無線網路無意間遭他人用來侵犯網路著作權的人,在接獲警告後若無改善,也都有可能被斷網一個月。預計明年初開始發出第一次的警告給涉嫌侵權者。

這項被稱為全球最嚴格的打擊網路盜版行為法律,獲得薩科茲和歌手出身的第一夫人布妮大力提倡,也獲得音樂和電影工業界支持。文化部長密特朗說,此法可防止著作品遭那些以只要放在網路上,就應該被自由取用之說搧動蠱惑之人的「掠奪」。不過他認為,「這些懲罰大概會很少派上用場,因為我相信這種嚇阻力會發揮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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