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舉報村官被稱誹謗 公捕公訴羈押一年半拒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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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報導)河南沁陽8名農民因在村內散發舉報村支書貪腐的傳單,被拘留、示眾、並以誹謗罪發起公訴,一年半以來拒絕妥協堅持依法上訴。

河南沁陽市山王莊鎮盆窯村的8位農民,去年4月因在村子裡用發傳單的形式揭發本村支書吳小寶的違法貪污行為被抓捕,其後以涉嫌誹謗罪送上了法庭,去年一審被判處一到兩年不等的刑期。儘管其中兩人緩刑本可獲釋,但他們堅持一同上訴,討回公道,焦作中級法院今年一月裁決事實不清,發回沁陽重審,6月24日再度一審宣判,原本刑期已滿的幾個村民竟然被加重了刑罰;其中3人繼續上訴,案件再度被中院裁決發回重審,目前正在等候開庭。

其中被告趙滿倉的代理律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的浦志強,週一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監督舉報村官是村民的權利,不應該被以誹謗問罪,更沒有理由提起公訴:

「第一這是村民行使自治權利的行為;第二行為本身有合法性,可以舉報村官,沒有人比村民更清楚他的村官好不好;第三用小字報和傳單的方式是和網上發帖發信一樣統統是正當方式。至於內容是否屬實有賴於對村官的財務問題要查清楚,如果不是藉機詆毀的話不構成誹謗,連民事行為的誹謗都達不上。他把人都抓了、都判了,然後再上訴、發回、重審、加刑、再上訴。」

更荒唐的是相關法官第二次一審加重刑罰的理由,浦律師說:「 發回重申後為什麼要加刑,法院院長親口跟我解釋,羈押的日子已經過了,實在沒辦法,所以一人加上兩個月到五個月。你不加不就給人關多了麼?法院就得賠錢,而且多難看哪!於是就加了幾個月,但是沒想到他們又上訴了!又回來了。 」

8人中除了當初因年邁體弱免於關押的鄭可元,另有4人在被拘留關押了一年半以後,分別於上週四獲得取保候審,條件是要簽署保證書以後不再上訪上告,其中兩人第二次一審裁決的一年半刑期都已經滿了。

目前關押中的還有3名村民,而法院方面也在尋非正常途徑希望說服家人簽署保證書。其中第二次二審被判刑兩年的趙滿倉哥哥趙滿囤說:

「沁陽法院的說我會做你們工作,意思大家不要向矛盾處弄。說讓我們簽個擔保書,我們不簽,我們是無罪的,取保候審,說不讓上告,這個我們是不能簽的。」

幾名舉報村官的村民不但受了一年多的牢獄之災,在去年4月公安拘留以後,其中6名村民還被掛著牌子在市體育館裡被執行公捕,對他們來說是嚴重的侮辱了人格,另一名要求匿名報導的被捕村民親屬也表示儘管擔心受到報復,但無論如何要討個說法。

去年2月下旬,盆窯村出現了標題為《盆窯村老百姓反腐敗鬥爭專集》的傳單,反映村支書吳小寶從2002年到2004年違法徵收過往車輛過路 費,更私吞了大部分款項。其後不久河南大河報曾採訪並證實了部分舉報內容,而不但這位村支書沒有受到法律或紀律的處罰,反而是舉報的村民被公權力抓捕、起訴、判刑,甚至關押至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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