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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团挺叶君璋 台劳委会:只能道德劝说球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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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6 日电)劳团今天质疑,职棒球队不当解雇球员叶君璋已经违反工会法;劳委会指出,即使球队确有违法,现行工会法无罚则,行政部门仅能道德劝说,盼立院尽快完成新增罚则的工会法修法。

中华职棒兴农牛队去年以“战力外”为由,释出时任工会理事长的捕手叶君璋,中华职棒兄弟象队有意与叶君璋签约;兴农牛发表声明,要求联盟其他3球队不再任用因道德风纪问题而遭牛队释出的球员,引发外界关注,是为“叶君璋事件”。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上午在立法院记者会表示,叶君璋事件是兴农牛队与中华职棒联盟联合打压职棒工会、雇主打压劳工的“不当劳动行为”,已经违反现行工会法第35条规定,雇主不得因工人担任工会职务,拒绝雇用或解雇。

孙友联表示,行政院应该立即公告实施已立法通过的劳资争议处理法,以尽快成立“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保障工会干部工作权与工会运作。

与会的劳委会劳资关系处副处长杨锡昇表示,目前台北市、台中市政府已经在调查兴农牛队、兄弟象队是否有不当解雇、拒绝雇用等事实;现行工会法没有罚则,即使球队确实有违法行为,只能道德劝说。

杨锡昇指出,新版工会法目前正在立法院等待修法,待修法完成,雇主因劳工加入工会或担任工会职务而拒绝雇用、解雇等违法,可以处以新台币3 万至15万元罚锾,并须恢复劳工职务。

杨锡昇认为,新版工会法修法完成后,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法2法可一并实施,未来再发生叶君璋事件等,劳工可以依照新版工会法第31条、劳资争议处理法第39条,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按此,中央主管机关可组成裁决委员会作出裁决,行政部门将“力量大增”。

体委会竞技运动处科长戴琬琳表示,体委会正积极了解事件原由,未来也会在合情、合理、合法情况下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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