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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假处分齐出 许舒博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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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 3日电)国民党不分区立委许舒博在中药商案二审被判有罪,遭考纪会撤销党籍,连带将失去立委资格。许舒博将向党中央申诉,也已向法院声请对考纪会撤销党籍决议进行假处分。

许舒博在中药商案一审判决无罪,但9月8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改判7年6月、褫夺公权4年。本案仍可上诉。

根据国民党党章规定,党员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法院第二审判决有罪者,应予撤销党籍或开除党籍处分。考纪会于 9月14日开会,决议撤销许舒博党籍。许舒博为不分区立委,被撤销党籍后将丧失立委资格。许舒博今天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他将根据依“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规定,依法将在10月5 日向党中央提出申诉。此外,他也已向法院申请针对考纪会撤销他党籍的决议进行假处分。

许舒博希望有中常委能在中常会提案讨论此事,只要有人提案,考纪会的决议有可能翻案。

许舒博为此发送陈情书给中常委,强调他未收受贿赂,且此案发生在民国87年,当时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尚未制定,因此,依国民党87年党章的规定,此案不符合撤销或开除党籍的要件。

许舒博以同样涉案的民进党立委李俊毅为例,民进党87年间尚未订定廉能条款,因此,未处分李俊毅。他希望国民党能“暂予停权处分”,让他上诉三审后能有重获清白的机会。

同党立委兼中常委邱毅、吕学樟都表示,此案一审无罪、二审大逆转;如果现在就撤销许舒博的党籍,将来三审、更审无罪时,不分区立委已被递补,国民党该怎么处理?

也是同党立委的中常委萧景田认为,党章对于类似情形应有明确规范,制度化处理,不应流于“人治”。国民党立委兼中常委杨琼璎表示,许舒博很努力也很有能力,国民党应该重用。

不过,也有 1名不愿具名的中常委认为,既然国民党要提名某人担任不分区立委,规范的权力在党,不分区立委就必须遵从党的意志;若党认为不分区立委的行为有损党的形象,做出决议,不分区立委就应遵守。

至于依序将递补许舒博不分区立委资格的中常委李全教则表示不予评论。他说,党及中常会要怎么处理,他都会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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