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委:机关学校应设残障车位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 5日电)有鉴于身心障碍人士工作或洽公时,常常没有专用停车位,国民党籍立委陈淑慧提案修法,规定各级机关、学校、团体与公、民营机构如果设有停车场,均应设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

陈淑慧日前接获台南市脊髓损伤者协会陈情指出,到台南火车站搭火车,不仅四周缺乏停车场,体积较大的残障机车更是一位难求,但是能够骑乘残障用机车外出者,都是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障朋友,希望争取台南火车站设有残障车位。

陈淑慧协调后,台铁同意先在台南火车站设立1个残障停车位,以服务行动不便的残障朋友。

陈淑慧指出,现行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仅规定,公共停车场应保留2%的停车位,做为行动不便的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非领有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不得违规占用,但对于到各机关洽公的身心障碍人士,却没有专用停车位。

她表示,身心障碍者外出工作或洽公,都需要依赖特殊的交通工具,因此她提案修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6条,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团体及公、民营事业机构,如果设有停车场,不论该停车场是否开放对外使用,都应设置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给与身心障碍者停车方便。

评论